1.1、胎心变化
胎心出现异常改变是胎儿窘迫最早出现的症状,胎儿的正常心率为120~160次/分,160次以上或120次以下均属不正常,低于100次表示严重缺氧。窘迫时先是表现为胎心加快,而且心跳规则、有力,之后心跳开始变慢、变弱,节率也变的不规则。但应注意,当子宫收缩时,由于子宫-胎盘的血液循环暂时受到干扰,使胎心变慢,而当子宫收缩停止后,胎心很快就恢复正常,因此应以两次子宫收缩之间的胎心为准。
1.2、胎动异常
胎动是胎儿生命体征之一,可用以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安危,同时也是孕妇自我监护的好方法,可靠性达80%以上。正常情况下,胎动每小时不少于3次,12小时应不低于30次。如果临产后胎动突然急剧增加,变得频繁而强烈,则提示胎儿可能出现急性窘迫,大多是脐带受压、胎盘早剥等造成胎儿急性缺氧所致。若当天的胎动次数较以往减少30%甚至更多时,就是胎动减少。而胎动一旦消失,胎儿随时可能发生死亡,死亡时间大多在胎动消失后12~72小时。
1.3、羊水改变
羊水过少时,收缩的子宫壁可直接压迫胎儿、脐带,容易出现胎儿窘迫。临产后宫口开大时,如检查发现前羊膜无张力,或者根本就没有前羊膜而胎膜紧贴胎头,或破膜后只有少量羊水流出,甚至没有羊水外流,都表示可能存在羊水过少的问题。
正常情况下,羊水为白色透明的液体,当胎儿缺氧时就会排出胎粪,使羊水颜色改变。头位分娩时,出现胎粪并伴有胎心异常,是胎儿窘迫的典型症状。
胎儿在子宫内因急性或慢性缺氧危及其健康和生命者,成为胎儿窘迫。胎儿窘迫是一种综合症状,是当前剖宫产的主要适应症之一。
胎儿窘迫主要有胎盘功能不全的表现,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急性常发生在分娩期,慢性发生在妊娠晚期,但可延续至分娩期并加重。病理生理高危妊娠,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过期妊娠、慢性高血压、肾炎、糖尿病、心脏病、哮喘、重度贫血等,或由于血管病变使子宫血液减少,或由于胎盘的变形,或由于血氧浓度过低,都可导致胎儿宫内窘迫的现象发生。
3.1、母体因素
母体血液含氧量不足是重要原因,轻度缺氧时母体多无明显症状,但对胎儿则会有影响。导致胎儿缺氧的母体因素有:
微小动脉供血不足:如高血压、慢性肾炎和妊高征等。红细胞携氧量不足:如重度贫血、心脏病心力衰竭和肺心病等。
急性失血:如产前出血性疾病和创伤等。子宫胎盘血运受阻:急产或子宫不协调性收缩等:催产素使用不当,引起过强宫缩;产程延长,特别是第二产程延长;子宫过度膨胀,如羊水过多和多胎妊娠;胎膜早破,脐带可能受压等。
3.2、胎儿因素
胎儿心血管系统功能障碍,如严重的先天性心血管疾病的颅内出血等。
1、慢性胎儿窘迫
应针对病因,视孕周、胎儿成熟度和窘迫的严重程度决定处理。能定期作产前检查者,估计胎儿情况尚可,应使孕妇多取侧卧位休息,争取胎盘供血改善,延长孕周数。如果胎儿的情况得意改善,并且接近足月妊娠的时候,则可以考虑进行剖宫产。
距离足月妊娠越远,胎儿娩出后生存可能性越小,应将情况向家属说明,尽量保守治疗以期延长孕周数。实际胎儿胎盘功能不佳者,胎儿发育必然受到影响,所以预后较差。
2、急性胎儿窘迫
宫口开全,胎先露部已达坐骨棘平面以下3cm者,应尽快助产经阴道娩出胎儿。
宫颈尚未完全扩张,胎儿窘迫情况不严重,可予吸氧(面罩供氧),通过提高母体血氧含量,以改善胎儿血氧供应。同时嘱产妇左侧卧位,观察10分钟,若胎心率变为正常,可继续观察。若因使用催产素宫缩过强造成胎心率异常减缓者,应立即停止滴注,继续观察是否能转为正常。病情紧迫或经上述处理无效者,应立即行剖宫产结束分娩。
1、胎儿宫内窘迫可直接危及胎儿健康和生命。因此,产前定期检查非常重要,如胎动监测、胎心监测等,可及时发现母亲或胎儿异常情况的出现,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慢性肾炎、过期妊娠、胎盘老化、贫血、胎儿发育迟缓、前置胎盘、合并心脏病等,从而判断出对胎儿的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而预防或治疗之。
2、孕期应注意自我保健,增加营养,劳逸结合,避免不良生活习惯,预防胎盘早剥。自我感觉身体不适、胎动减少时应及时就医。对治疗无效的胎儿宫内窘迫,如已近足月未临产,宫外环境优于子宫内,及早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