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随时信息获取
咨询热线:
133-4395-1568
上期完美收官
面授现场 期待精彩下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参考文库 >> 医学健康 >> 术后饮食 >> 列表
搜索 收藏

我的收藏

请先登陆
创伤,创伤止痛
2018-04-30阅读:11093 学员编辑 收藏

文章目录

一、创伤表面用什么止痛好
二、有创伤的饮食禁忌
三、创伤清创术的要求

创伤表面用什么止痛好

1、创伤表面用什么止痛好

创伤表面用什么止痛好,网上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所以还是找医生咨询一下比较好,但是挫伤钝力打击所致的皮肤和皮下软组织损伤,皮肤无裂口,伤部青紫,皮下淤血,肿胀,压痛。轻者可用伤湿止痛膏外贴伤处。对胸腹部挫伤及头部挫伤,应考虑有无深部血肿或内脏损伤出血,要到医院观察诊断。创伤的处理原则,对大量出血的患者,首先采取止血方法,对切割伤、刺伤等小伤口,若能挤出少量血液反而能排出细菌和污物,伤口宜用清水洗净,对无法彻底清洁的伤口,须用清洁的布覆盖其表面,不可直接用棉花、卫生纸覆盖。

创伤表面用什么止痛好

2、各种创伤急救方法

2.1、割伤

浅的伤口用温开水或生理盐水冲洗拭干后,以碘酊与酒精消毒、止血,或以“好得快”,喷雾剂喷伤口,然后包扎,一般多能较快痊愈。对较小伤口外用“创可贴”即可。对较深的伤口,应立即压迫止血,宜速到医院行清创术,视伤情而缝合修补。刀伤伤口不可涂抹软膏之类的药物,以利伤口愈合。

2.2、刺伤

宜先将伤口消毒干净,用经灭菌过的针及镊子,将异物取出,再消毒后包扎伤口。异物留在体内易化脓感染,对伤口小、出血少者,宜在伤口挤压出一些血液比较好,指甲的刺伤不易处理,可先将指甲剪成V字型口,将刺拔出或到医院处理。

2.3、扭伤

常发生在踝部、腰部、颈部及手腕等处。一般处理原则是让患者安定情绪,固定受伤部位,用冷湿布敷盖患处。手足扭伤者可抬高患部,颈部、腰部扭伤者在搬运时不可移动患部。扭伤常伴有关节脱位或骨折,宜到医院诊疗。

3、创伤出血的止血方法

3.1、一般止血法:针对小的创口出血。需用生理盐水冲洗消毒患部,然后覆盖多层消毒纱布用绷带扎紧包扎。注意:如果患部有较多毛发,在处理时应剪、剃去毛发。

3.2、指压止血法:只适用于头面颈部及四肢的动脉出血急救,注意压迫时间不能过长。

3.3、绞紧止血法:把三角巾折成带形,打一个活结,取一根小棒穿在带子外侧绞紧,将绞紧后的小棒插在活结小圈内固定。

3.4、填塞止血法:将消毒的纱布、棉垫、急救包填塞、压迫在创口内,外用绷带、三角巾包扎,松紧度以达到止血为宜。

有创伤的饮食禁忌

1、酱油

如果在生活中出现的皮肤有外伤的情况,建议大家最好不要吃酱油。因为在伤口愈合期间经常吃酱油容易使伤口部位留下明显的疤痕,并且经常吃酱油也会导致色素沉着,严重影响了皮肤的美观。

创伤表面用什么止痛好

2、辛辣刺激性的食物

有外伤的人在日常生活中应少吃或不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这是因为这些食物的发生容易引发上火的症状,而这些症状的发生会使伤口部位出现发炎的情况,不利于伤口的正常的恢复和愈合。

3、菌类食物

有伤口的人在生活中最好不要吃蘑菇、香菇和金针菇等菌类食物,因为这类食物中含有非常丰富的高蛋白,并且这种食物吃多了容易导致肝火旺盛,使人出现出现头晕目眩的症状,对伤口的愈合非常不利。

创伤清创术的要求

1、反复清洗伤口周围皮肤及伤口内的组织,去除污物及异物,并彻底止血。检查伤口内的损伤范围及程度。若伤口过小,则应扩大伤口,使伤口内部的伤情充分显露。将伤缘皮肤切整齐,但切忌切除过多。

2、肌肉处理。切除失活的肌肉,凡色泽暗红,无张力,不收缩,不出血的肌肉均应切除。

3、血管处理。除影响远端血循环的断裂血管需缝合或修补外,一般断裂血管均可结扎。

创伤表面用什么止痛好

4、神经处理。断裂神经经过修整残端后,在无张力下对齐缝合;若污染严重,可切除神经鞘,将二残端缝合一针或固定于附近组织,以待二期处理。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编辑,涉及的药方仅供参考学习,请勿盲目试用,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如需了解专业中医常识、对症下药,请加客服,进入老师的视频直播间免费学习,免费咨询!
康源热线:400-609-6111(400免费电话)
客服咨询:15603951551(产品咨询)、13343951568(培训咨询)
微        信:kymyjqw(公众号)、13343951568(个人号)
线上课堂:下载“千聊”app,搜索“康源.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康源晶月&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21975号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24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22-003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2131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