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随时信息获取
咨询热线:
133-4395-1568
上期完美收官
面授现场 期待精彩下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参考文库 >> 心理健康 >> 心理常识 >> 列表
搜索 收藏

我的收藏

请先登陆
固执心理形成的原因
2016-08-01阅读:9791 学员编辑 收藏

小编导读:固执心理的形成,很大部分是由于自己的执迷不悟,错了,也要走下去,不撞南山不回头。

固执,一般是贬义的较多,我们会常常责怪某人说:怎么就那么固执。任凭怎么劝也要走下去,即使是错了,简直是执迷不悟嘛,那么,这种固执心理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固执心理形成的原因

您是否曾经有过陷入某事中不能自拔的经历,或者像家人抱怨的那样,总喜欢“一条道跑到黑”。不少具有这种行为风格的人最后获得了成功,但与之一步之遥的另一面就是固执了。那么——固执心理到底是由什么造成的

固执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虽然他们并不愚钝,却常常陷入某一个绝对没有好处的事情中不能自拔。任凭周围的亲戚、朋友、旁观者如何劝说,他们总是执迷不悟,甚至还要找出很多幼稚的理由来欺骗自己,直到有一天,当他受尽折磨,终于解脱的时候,才幡然醒悟,追悔莫及。这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什么是执迷不悟

执迷不悟指的是人们在认知过程中无法将客观与主观、现实与假设很好地区分开来。如果将自己这种已有的经验驾驭现实之上,并过分固化的话,就产生了执迷不悟。人本身对事物是有自己认知的,对事件的态度是由自己的评价来决定的,而且这种评价是依赖于其自身的经验。

此外,心理专家 解释人的执迷不悟的心理时,认为这是由认知失调导致的。他认为,人都会遇到信念与现实发生冲突的情况,这种情况就会导致认知平衡失调,此时,人们就会感觉难受从而想办法来恢复心理平衡。恢复平衡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承认事实,一是找到一个理由来维持平衡。后者就是我们所说的认知失调——当你做决定采取行动或者遇到跟你原先预想的不一样的信念、情感或价值观后,引起内心冲突,所体验到的一种心理状态。

认知失调可能会导致执迷不悟,但执迷不悟并不一定是由认知失调所引起的。导致执迷不悟的原因有许多:首先是思维定式,以前认识事物的习惯可能会影响后来认知事物的方式,而不会因时因事而进行变化,这表现为人们的固执;其次,有的执迷不悟是由于心里的保护,有时人们未必认识不了事物的客观,只是由于自我防御机制,会使人坚持自己的看法。这就是说我们在劝解别人的时候语言要恰当,如果不恰当的话,两人会因为言辞争论,而不是因为事情本身;再者,有的是由认知失调引起的,比如说曾经有一个女孩深陷爱情骗局,别人一眼就看得出来是在骗她,但女孩子就坚持认为那个男人是爱她的。这就是另一种的固执。

执迷不悟常见吗

每个人都会产生过执迷不悟心理,这是很常见的。人在认知时会依赖于自己的经验,受主观影响,有时认知会偏离客观事实。就比如说“旁观者清”,就是因为旁观的人没有先入为主的那种经验和情绪,能够比较客观地看待事情,故而在一定程度上“清”。

在现实生活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例子。一位女士谈道:有时候自己太过自信,觉得自己什么都行,所以就觉得以后的每一件事情自己也可以做到。同时又想着“你们说不行,我偏要试一试,证明给你们看,你们都是错的”。还有人说:也说不好为什么会那样,只是觉得有样东西自己没有尝试过,很想试一试。有时别人也说了,自己心里也觉得可能会失败,但是又隐隐觉得有成功的希望,就有强烈的欲望去试一试。

如何调整执迷不悟心理

执迷不悟对人的影响,要依赖于其主观的定义。如果你坚持的是对的,那么其正面的影响就要大些,有的时候成功与固执只有一步之隔。但如果以此固化自己的思维,会导致前进的停滞,无法创新。如果是因为自我保护而产生的固执,那会使自己无法客观地认清事物,只是在一味地逃避。她说,我们应当用开放的意识,去分析利弊。对于负面的影响,要分清楚好处与坏处,那么这种影响会减轻。如果只是一味地逃避、自卑或是与他人缺少沟通,负面的影响就会增大。

人们在认知过程中,要认清现实与假设、主观与客观。遇到事情应当理性,提醒自己情绪会让自己的认知有偏差;任何事情对事不对人。不要将人与事情联系起来,不要带着成见去认知。

至于认知失调导致的执迷不悟,调整的途径有三:一是改变或否定认知的一个因素,二是对两个认知因素重新进行调整,三是再增加一个能够减轻这种痛苦的因素。

固执心理的形成原因简单来说就是执迷不悟,有这样的心理最好先改变自己的认识,多听听他人的意见,会让自己少走很多的弯路。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编辑,涉及的药方仅供参考学习,请勿盲目试用,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如需了解专业中医常识、对症下药,请加客服,进入老师的视频直播间免费学习,免费咨询!
康源热线:400-609-6111(400免费电话)
客服咨询:15603951551(产品咨询)、13343951568(培训咨询)
微        信:kymyjqw(公众号)、13343951568(个人号)
线上课堂:下载“千聊”app,搜索“康源.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康源晶月&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21975号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24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22-003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2131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