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致家庭暴力的因素:社会因素
随着社会对公民个人隐私和生活方式的尊重与宽容,网络、通讯手段等现代技术的发达和普及,以及婚外情、非法同居、包二奶等现象的增多,婚姻家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另外,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城市中工人的下岗、农村中劳动力的剩余、社会竞争的加剧、就业压力的增大,促使某些人把实施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缓解情绪的手段。
2、导致家庭暴力的因素:施暴者自身素质太差
部分施暴者性格乖戾、性情粗暴。这类人自控能力弱,遇到意见分歧或本人的要求没有被接受,习惯用拳头解决问题。部分施暴者受教育水平低下,在家庭内部本能地使用暴力手段实现本人的意志。部分施暴者患有精神疾病、心理疾病或存在性格缺陷等等,导致他们偏离正常的思维,背离非暴力的行为规范。
3、应对家庭暴力的方法
3.1、应对家庭暴力的方法:充分利用法律维权
我国现有关于维护妇女、老人、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消除家庭暴力就是要逐步完善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受害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
3.2、应对家庭暴力的方法:寻求社会支持
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建立类似于国外妇女庇护所性质的社会救助机构。以帮助受害人及时摆脱家庭暴力。
3.3、应对家庭暴力的方法:自立自强,提高自身素质
通过多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促进社会道水准,制止、减少甚至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通过教育,借助舆论的力量,倡导良好的婚姻道德风尚等以制止和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同时也通过教育使每个人懂得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和尊严的重要。
1、家庭暴力的特点:普遍性和严重性
家暴受害妇女超过了强奸、抢劫及车祸受害妇女的总和。1/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平均每7.4秒就有一女人遭丈夫打,约有20%~30%的女人遭现任或前任男友的肉体上的虐待。家暴是妇女遭受严重损伤的最常见的原因,约占妇女他杀死因的40%上。
2、家庭暴力的特点:形式多样性
家暴表现形式多样:肉体损伤(占21%~34%),性攻击(占34%~59%),精神情感上的折磨(如伤害的威协,恫吓威胁,使之极度嫉妒,对其剥夺占有,对其进行躯体上或社会上的隔离、孤立等)。对受害者来说,多种暴力形式常合并出现,且反复发生,越演越重。施虐者对受害者进行肉体上的攻击可表现为:用武器袭击或打击,殴打,用拳或物击打,用拳猛击,打烂,踢,烧,掌掴,用武器(刀、枪)危胁等,合并出现,且反复发生,越演越重。
3、家庭暴力的特点:隐蔽性
暴力发生隐蔽,难以防备受害者处于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较长,暴力的发生常常不为人所知,暴力发生时受害者常处于无防备状态。
1、家庭暴力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让孩子心灵有扭曲感,对家庭的信任度、对家长的依赖度都会下降。
2、家庭暴力影响孩子的成长
如果是大人之间的家庭暴力,孩子身心绝对会有阴影,毫无安全感,逐渐向怪癖或内向或者也向凶残方向发展。
3、 家庭暴力影响孩子的“三观”
如果是对孩子本身家庭暴力,那么孩子将会对整个人世间看的冷淡,对人情世故也没有亲近感,孩子会从心底厌恶社会、厌恶家庭、厌恶家人,会有逃避、离家出走、不直视人的目光,甚至惶 惶度日 、六亲不认,还会走上歧途。
4、孩子不会对家庭暴力者有感情
为人父母,就要对自己、对孩子负责,为何要用家庭暴力来残杀所有的“情”、“理”乃至孩子的前程。言传身教是很关键的,即使有偶然的孩子出人头地,也绝对不会对家庭暴力的主事者有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