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随时信息获取
咨询热线:
133-4395-1568
上期完美收官
面授现场 期待精彩下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参考文库 >> 疾病库 >> 预防保健 >> 列表
搜索 收藏

我的收藏

请先登陆
系统性红斑狼疮饮食须忌口
2015-08-18阅读:9847 学员编辑 收藏

小编导读:忌口就是饮食禁忌,忌口是中医治疗疾病,养生健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忌口就是饮食禁忌,忌口是中医治疗疾病,养生健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疾病不注意忌口可加重病情,服用药时不注意忌口,药物可能与食物发生某些物理或化学变化,如发生沉淀、中和、分解等,可使药物的效价降低,甚至还能增加毒性,出现一些不良反应,使病情加重或危及生命。

其中一是为某些疾病需要禁忌某些食物,如药有寒热温凉,食物属性也有寒热温凉,因此在中医治疗中重视饮食的禁忌。《内经》曰心病忌温食,肺病忌寒食是针对食物的性质而言,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肝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是指食物的气味而言。

系统性红斑狼疮家庭护理

现代医学的饮食禁忌则是根据患病器官及病理和临床特点而提出的。二是服用药物需禁忌某些食物,中药的饮食禁忌较多,如有天门冬忌鲤鱼;白术忌桃李;鳖甲忌苋菜;蜂蜜忌葱、蒜;荆芥忌鱼、鳖等。

红斑狼疮治疗及康复过程中,确有某些食物可诱发或加重狼疮病情,具体如下:

(1)海鲜,俗称发物。有些红斑狼疮患者食用海鲜后会出现过敏现象(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大多为高过敏体质)诱发或加重病情。

(2)羊肉、狗肉、鹿肉、桂圆,性温热,红斑狼疮患者表现为阴虚内热现象者,食后能使患者内热症状加重。

(3)香菜、芹菜久食引起光过敏,使患者面部红斑皮损加重,故不宜食用。

(4)辛辣食物,如辣椒、生葱、生蒜等能加重患者内热现象,不宜食用。

(5)绝对禁止吸烟、饮酒。

实际上红斑狼疮的忌口是十分复杂的,也是因人而异的。上述所列这些禁忌也只是相对一般而言的,由于个体差异较大,个别问题还应个别对待。掌握的原则是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肆无忌惮,患者可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适当掌握。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编辑,涉及的药方仅供参考学习,请勿盲目试用,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如需了解专业中医常识、对症下药,请加客服,进入老师的视频直播间免费学习,免费咨询!
康源热线:400-609-6111(400免费电话)
客服咨询:15603951551(产品咨询)、13343951568(培训咨询)
微        信:kymyjqw(公众号)、13343951568(个人号)
线上课堂:下载“千聊”app,搜索“康源.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康源晶月&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21975号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24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22-003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2131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