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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脑科医院侵犯人格权案宣判 何锦荣获赔偿3万元
2015-12-24阅读:11163 学员编辑 收藏

小编导读:由于精神病的特殊情况,一些正常人因为种种原因被当做精神病关进精神病院。这样既避免法律手续,又限制了对方人身自由,同时还被打上了精神病的标签,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有苦说不出。……

近日,广州市民何锦荣起诉广州市脑科医院侵犯人格权一案终于宣判,法院最终判广州脑科医院赔偿何锦荣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表面上看,抗争了将近5年的何锦荣赢了。不过何锦荣的代理律师昨天晚间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却表达了不同意见,对于何锦荣来说,抗争远没有结束。请听的报道:

因为普通话讲不好,何锦荣全权委托代理律师接受记者的采访,他自己仍在思量取得的小小胜利。本月18日下午,广东荔湾区法院,当听到法院的最终判决,何锦荣感觉可以稍稍松一口气。毕竟“精神病”三个字就好像一条沉重的锁链,捆了他快5年的时间。对他来说,三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仅仅是胜利的一部分,不可能完全弥补这几年给他带来的痛苦。何锦荣的代理人,广东天环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建东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这个结果仅仅算是进步,距离胜利还有很长路要走:

谢建东:现在也不是一个开始,也不是一个终结,而是一个继续,继续维护我们当事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要采取的进一步行动,比如上诉。因为我们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在很多的一个事实、情节等方面是避重就轻,仅仅把医院那部分很皮毛的一部分东西提出来,然后对他更深、更重的或者更恶劣的侵权行为避而不谈。

谢建东认为,在判决中,并没有涉及医院对其代理人造成的人身的伤害,这让他和代理人都难以接受,而且和赔钱相比,何锦荣更在乎的是一声“对不起”,可惜这三个字对广州市脑科医院来说太奢侈了:

谢建东:这位何先生是个健康者,送到医院,医院是强制的吃药打针,那么这种情况下,一个健康人吃精神病的药,打精神病方面的针,你说能对人的身体健康不产生损害吗?连甚至法院都认为,已经构成了对他人身自由权的一种侵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还有什么依据不判他(广州市脑科医院)赔礼道歉?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副主任医师田成华在分析何锦荣入院经过后认为,不管病人是否真的有病,确诊和治疗都应该经过严谨科学的观察。

田成华:精神卫生法现在法案里提到像这种,如果是病人住院之后,不管是被谁强制住院的,住院之后医生是有评估的,医生也不是说家属说什么医生就信什么。医生在病人住院之后,不管什么途径进去的,首先要做评估,评估如果觉得这个病人不太像是病的话,刚开始也不会强制治疗,观察几天,直到确定肯定是病了,然后才可以上治疗的。

何锦荣曾经是个成功的企业家,拥有多家企业的他,事业家庭本来一番风顺,直到2005年12月20日的深夜,因为口角,他被前妻招来的广东脑科医院护工,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并和5名精神病患者同处一室长达30天。谢建东律师告诉记者,煎熬整整一个月的何锦荣好容易被亲人接出医院,没想到更大打击正等着他。

谢建东:这个判决三万元,我个人认为确实是偏低了,但是我也不了解法院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判罚的标准,我们认为确实低了。有一个事实就是说,当时我们当事人出来以后,关了30天出来以后,他恩自己个人的财产等等全部都不见了。连他的信用等级,在银行的信用等级也大幅度的降低。

和金钱的损失相比,“精神病”的标签更让何锦荣无法忍受。谢建东律师告诉记者,尽管被判赔偿精神损失,但是压在何锦荣身上的那个标签并没有被摘下:

谢建东:这个案件发生以后,被告的脑科医院他们曾经召集了记者做了一个新闻发布会,言之凿凿地认为他就患有这个病。事实上,经过中国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他并没有这个病。重审的法院,广州荔湾区法院在裁决书里面这种所作出的相关的查明、认定,我认为是有失偏颇的。

田成华医生则认为,医院没有改变自己的诊断结果,可能有它的道理,何锦荣要想获得心目当中的公正,还有很长路要走。

田成华:我估计可能还会再申请第二次或第三次鉴定,但是这个鉴定多了之后,反而法官就不好办了,很可能不同的鉴定结论是矛盾的,最后还是由法官来拿主意,他相信谁不相信谁,主观性更大一点。

何锦荣的遭遇并不是个案。由于精神病的特殊情况,一些正常人因为种种原因被当做精神病关进精神病院。这样既避免法律手续,又限制了对方人身自由,同时还被打上了精神病的标签,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有苦说不出。

今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对于这项草案,今年11月14日,5位曾被广泛关注的五位“被精神病者”——彭宝泉、徐武等人联名致信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能够修改监护制度,增加自主委托权条款。这5个人有一个共同的遭遇,都是未经本人同意被强送精神病院。他们希望今后即使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也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愿,精神病医院不要成为监禁人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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