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多以清淡食物为主,注意饮食规律。
1.2、根据医生的建议合理饮食。
1.3、该疾病对饮食并没有太大的禁忌,合理饮食即可。
因各种急,慢性肝病均可伴有肺症血管异常和动脉低氧血症均可引起肝肺综合征,所以积极有效地治疗肝脏原发病是预防本病的基础。
肝肺综合征(hepatopulmonary syndrome,HPS)是由各种急慢性肝病并发的肺脏血管扩张和动脉氧合作用异常引起的低氧血症。实质上是原发性肝病、肺内血管扩张和动脉氧合不足所构成的三联征。一般情况下将中至重度的低氧血症(PaO2<9.33kPa)列入肝肺综合征范畴,是由于慢性肝病引起的肝脏分解的扩血管物质的异常升高造成肺内动-静脉分流、通气/血流比例失调、门静脉-肺静脉分流、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等病理生理改变。
由于肝肺综合症发病的基础为原有肝脏疾患,其发生的频率及其严重程度多数与患者肝细胞功能相关,但也有在慢性肝病较稳定、肝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发生肝肺综合症者。且肝功能失代偿后出现的胸、腹水和肺水肿、继发感染等,可加重患者的呼吸功能损害。因此目前在对肝肺综合症的治疗尚缺乏有效措施的情况下,积极有效地治疗肝脏原发疾病是本病治疗的基础。治疗原发病,包括纠正低蛋白血症,消除胸腹水,改善肝功能及处理有关的并发症等,可促进组织氧合,提高动脉血氧饱和饱和度。
慢性肝病、肝硬化患者至出现缺氧、呼吸困难等呼吸系统症状而明确诊断为肝肺综合症者多历经多年甚至10余年[平均(4.8±2.5)年],少数病人亦可在短期内急性发病,也有以呼吸困难为主诉就诊的病人,但仍可追寻到慢性肝病的征象。肝肺综合症一经确立已出现明显的低氧血症,其预后较差,多于2~3年内死亡,其死亡原因常是肝脏疾病其他并发症所致。如果患者氧合作用较好,经过肝移植或随着肝功能的好转其低氧血症可自行缓解或改善,预后较好。如患者氧合功能严重恶化者预后极差,多在短期内死亡。
患者可出现:肝掌、肝脾肿大、蜘蛛痣、腹水;由于低氧血症,患者由仰卧改为站立时出现心慌、胸闷、气短等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