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随时信息获取
咨询热线:
133-4395-1568
上期完美收官
面授现场 期待精彩下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参考文库 >> 养生人群 >> 老年人养生 >> 列表
搜索 收藏

我的收藏

请先登陆
拔罐,拔罐后黑紫
2017-05-10阅读:9420 学员编辑 收藏
一、拔罐后黑紫什么原因
二、常见的拔罐方法有几种
三、拔罐后应该注意什么

拔罐后黑紫什么原因

1、拔罐后黑紫什么原因

皮肤呈偏黑色:劳累劳损所致。表现:颜色偏黑色为淤血阻滞,通常的症状为劳累、劳损。方法:劳损的部位除了拔罐,更好的方法是通过手法按摩配合中药烫疗,利用热疗活血通络。

2、拔罐的注意事项

拔罐时间。病情重、病位深及疼痛性疾患,拔罐时间宜长;病情轻、病位浅及麻痹性疾患,拔罐时间宜短。肌肉丰厚的部位,时间可略长;肌肉薄的部位,拔罐时间宜短。气候寒冷时拔罐时间适当延长,天热时相应缩短。

保暖。拔罐均要在脱衣服后才能操作,所以治疗时应避免有风直吹,防止受凉,保持室内的温度。

避免烫伤。引火物不要掉入罐中,更不要在罐口处灼烧,以免烫伤。

不宜部位。皮肤破损处、皮肤瘢痕处、皮肤有赘生物或骨突出处均不宜拔罐。另外,同一部位不能天天拔。在拔罐的瘢痕未消退前,不可再拔。

防止感染。起罐后,皮肤局部如出现潮红、瘙痒,不可乱抓,经几小时或数日后就可消散。如果出现水泡、水珠、出血点、淤血等,均属正常治疗反应。水泡轻者只需防止擦破,待其自然吸收即可,水泡较大时,可在水泡根部用消毒针刺破放水,敷以消毒纱布以防感染。

拔罐后黑紫什么原因

3、拔罐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

首先,有心脏病、皮肤病、血液病、各种传染病的人,以及体质特别虚弱的老年人最好慎用此法。血压低的人也不能拔火罐,以免加重原来的疾病;其次,糖尿病患者尽量不要刺血拔罐,否则皮肤不容易愈合,容易并发其他炎症。

另外,拔罐时千万不能对着空调或风扇风口,以防风邪入侵。更重要的是孕妇、月经期女性也不应轻易拔火罐,以免加重症状,甚至拔罐可能引发孕妇先兆性流产。

一般来说上午到中午的时间是属于人体的阳气上升的阶段,这个时候如果拔火罐的话对自身的湿气调节比较有帮助,所以建议是在上午九点之后以到十二点之间去医院进行拔火罐的话比较好。

拔火罐时间根据火罐大小、材质、负压的力度各有不同。通常建议夏季留罐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冬季可以留罐15~20分钟。

常见的拔罐方法有几种

投火法:将薄纸卷成纸卷,或裁成薄纸条,燃着到1/3时,投入罐里,将火罐迅速叩在选定的部位上。投火时,不论使用纸卷和纸条,都必须高出罐口一寸多,等到燃烧一寸左右后,纸卷和纸条,都能斜立罐里一边,火焰不会烧着皮肤。初学投火法,还可在被拔地方,放一层湿纸,或涂点水,让其吸收热力,可以保护皮肤。

拔罐后黑紫什么原因

闪火法:用7~8号粗铁丝,一头缠绕石棉绳或线带,作好酒精捧。使用前,将酒精棒稍蘸95%酒精,用酒精灯或蜡烛燃着,将带有火焰的酒精棒一头,往罐底一闪,迅速撤出,马上将火罐扣在应拔的部位上,此时罐内已成负压即可吸住。闪火法的优点是:当闪动酒精棒时火焰已离开火罐,罐内无火,可避免烫伤,优于投火法。

滴酒法:向罐子内壁中部,少滴1~2滴酒精,将罐子转动一周,使酒精均匀地附着于罐子的内壁上(不要沾罐口),然后用火柴将酒精燃着,将罐口朝下,迅速将罐子叩在选定的部位上。

贴棉法:扯取大约0.5公分见方的脱脂棉一小块,薄蘸酒精,紧贴在罐壁中段,用火柴燃着,马上将罐子扣在选定的部位上。

拔罐后应该注意什么

拔火罐注意事项首先是不能洗澡:拔火罐后不要洗澡,有些人总是会有一种上瘾习惯,认为只要可以治病就一直的使用,但是治病也要有一定的时间才行,不可能一次治疗好的,拔火罐不要马上洗澡,但是洗澡后可以拔罐的。

拔罐后黑紫什么原因

四季中拔火罐注意事项:春季时候天气暖和了,但是北方的天气还是比较寒冷的,所以很容易患上感冒等疾病的,拔火罐可以改善这种情况,但是要注意罐口要润滑,因为春天天气太干燥了,肌肤缺水很严重,所以拔火罐的时候最好是可以在罐口擦上一些山茶油防治肌肤破裂。夏天时候天气闷热,雨水也是比较多的,肌肤容易有痱子,这时候拔罐主要就是为了祛除身体的湿气了,夏天把火罐之前最好是洗个澡,擦干之后再拔罐了,可用山茶油+排毒精油先安抚背部再拔罐。拔完之后不要洗澡,就算有很多汗也不能洗澡。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编辑,涉及的药方仅供参考学习,请勿盲目试用,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如需了解专业中医常识、对症下药,请加客服,进入老师的视频直播间免费学习,免费咨询!
康源热线:400-609-6111(400免费电话)
客服咨询:15603951551(产品咨询)、13343951568(培训咨询)
微        信:kymyjqw(公众号)、13343951568(个人号)
线上课堂:下载“千聊”app,搜索“康源.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康源晶月&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21975号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24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22-003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2131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