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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传播途径,梅毒的并发症
2016-08-30阅读:10722 学员编辑 收藏
一、梅毒的传播途径
1. 性接触传播
2. 血源性传播
3. 胎盘传播
4. 产道传播
5. 间接接触传播
二、梅毒的诊断
1. 流行病学病史
2. 临床表现
3. 实验室检查
三、梅毒的并发症

梅毒的传播途径

1、性接触传播

临床上有90%以上的梅毒是通过与梅毒患者的性接触而传染的。性接触的方式包括性交、热烈的接吻、体肤接触的拥抱。由于人体生殖器部位的皮肤粘膜菲薄,血管丰富,性交时处于极度充血状态,性交摩擦可造成细微的损伤,为梅毒苍白螺旋体的入侵创造了条件。

2、血源性传播

梅毒的病程较长,梅毒螺旋体可在患者的血液中潜伏一段时间。尤其是潜伏期梅毒患者,体内虽感染有病原体但可以无临床表现,健康者或其他各种疾病的病人输入了由他们提供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就可以使受血者感染梅毒。

3、胎盘传播

如果孕妇感染了梅毒,在怀孕期间可通过胎盘而使胎儿传染梅毒。孕妇患有梅毒,未经及时发现和治疗,或治疗不彻底,梅毒苍白螺旋体可通过胎盘的血液循环传染给胎儿,使胎儿感染梅毒。胎盘传染主要在孕妇早期梅毒时发生。

梅毒的传播途径

4、产道传播

当胎儿经过感染有梅毒的产道时,产道部位的梅毒苍白螺旋体可感染给胎儿,导致新生儿传染梅毒而发病。

5、间接接触传播

接触到梅毒患者使用过的东西,如患者的衣服、被褥、物品、用品、用具、便器、马桶和浴巾等,均有可能被病人的分泌物污染而感染梅毒苍白螺旋体。甚至与梅毒病人密切生活在一起的健康人,当轻微的伤口接触到这些沾有病原菌的物品时,就容易感染上梅毒。

梅毒的诊断

1、流行病学病史

有不安全的性接触史;孕产妇梅毒感染史;输注血液史。

2、临床表现

有各期梅毒相应的临床表现。如为潜伏梅毒则无明显临床表现。

3、实验室检查

3.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 取患者的可疑皮损(如硬下疳、扁平湿疣、湿丘疹等),在暗视野显微镜下检查,见到可运动的梅毒螺旋体,可作为梅毒的确诊依据。

3.2、梅毒血清学试验 梅毒血清学试验方法很多,所用抗原有非螺旋体抗原(心磷脂抗原)和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原两类。前者有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学试验(TRUST)等,可做定量试验,用于判断疗效、判断病情活动程度。后者有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梅毒螺旋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TP-ELISA)等,特异性强,用于TP感染的确证。

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感染梅毒后,首先出现IgM抗体,随着疾病发展,IgG抗体随后才出现并慢慢上升。经有效治疗后IgM抗体消失,IgG抗体则持续存在。TP-IgM抗体不能通过胎盘,如果婴儿TP-IgM阳性则表示婴儿已被感染,因此,TP-IgM抗体检测对诊断婴儿的胎传梅毒意义很大。

3.3、脑脊液检查 梅毒患者出现神经症状者,或者经过驱梅治疗无效者,应作脑脊液检查。这一检查对神经梅毒的诊断、治疗及预后的判断均有帮助。检查项目应包括:细胞计数、总蛋白测定、RPR及TPPA试验等。

梅毒的传播途径

梅毒的并发症

1、梅毒孕妇可传染胎儿,引起死产、流产、早产,导致婴儿的先天梅毒等,严重危害妇女儿童的健康。

2、梅毒螺旋体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可引发脑膜血管病变、脊髓痨、麻痹性痴呆。侵犯心血管系统,可导致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严重者可致死。

3、梅毒螺旋体损害骨骼、眼、呼吸道、消化道等系统,引起组织和器官破坏,功能丧失,严重者导致残疾或其他不良后果。梅毒的流行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因患病导致劳动力丧失,社会负担加重。梅毒还可影响家庭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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