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随时信息获取
咨询热线:
133-4395-1568
上期完美收官
面授现场 期待精彩下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参考文库 >> 糖尿病 >> 并发症 >> 列表
搜索 收藏

我的收藏

请先登陆
糖尿病并发症最可怕
2018-01-19阅读:10176 学员编辑 收藏

小编导读:为什么说糖尿病并发症最可怕?不少患者都听说过“糖尿病本身并不可怕,主要是糖尿病会带来严重的合并症”。那么,为什么说糖尿病并发症最可怕呢?看看下文的解答。

为什么说糖尿病并发症最可怕?

根据世界医学临床对糖尿病疾病最终引起死亡的原因调查结果发现,95%以上糖尿病患者最终死亡的不是糖尿病本身,而是糖尿病所引起的各种并发症。

糖尿病的并发症分为急性并发症和慢性并发症。急性并发症包括以下四种: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非酮症高渗性昏迷;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低血糖昏迷。这些并发症大都和血糖波动、不恰当用药、自行停药、感染、饮食不节、精神刺激、急性应激状态等分不开,严重时均可导致死亡。

为什么说糖尿病并发症最可怕

糖尿病急性并发症: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是较为常见的急性并发症。当胰岛素缺乏到一定程度,人体内的脂肪分解就会加速,脂肪分解导致酮体增加。酮体是一种酸性物质,超过一定浓度就会破坏人体正常的酸碱平衡环境。临床上主要表现为血糖增高、血酮体增高和代谢性酸中毒。常见的诱因有感染、胰岛素不恰当减量或中断治疗、饮食不当、胃肠疾病、脑卒中、心肌梗死、创伤、手术、妊娠、分娩、精神刺激等。患者原有的多尿、口渴、多饮症状加剧,血糖波动或升高明显,超过16.7mmol/L,可有恶心、呕吐、头疼、腹痛等或脱水症状。呼出的气体中有烂苹果的味道(酮体的气味)。一旦高度怀疑为酮症酸中毒,患者须立即去医院诊治。

2、糖尿病非酮症高渗性昏迷:又称高血糖高渗透压综合征,是糖尿病的严重急性并发症之一。临床特征表现为严重高血糖,一般高于33.3mmol/L,但没有明显的酮症酸中毒;血浆渗透压显着升高;严重脱水和意识障碍。其发生率低于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多见于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一旦发病,死亡率很高。

为什么说糖尿病并发症最可怕

3、乳酸性酸中毒:是各种原因引起血乳酸水平升高而导致血液酸碱度(pH值)降低。轻症患者可有恶心、腹痛、食欲下降、头昏、嗜睡等症状。病情较重或严重患者可有恶心、呕吐、头痛、头昏、低血压、心率快、脱水、呼吸深大、意识障碍、昏迷等症状。化验检查可发现,血乳酸水平升高,明显酸中毒,但血、尿酮体不升高。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死亡率很高,大多发生在伴有肝肾功能不全或慢性心功能不全等缺氧性疾病,尤其是使用苯乙双胍的患者。

4、低血糖: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血糖浓度低于正常值的状态。对接受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只要血糖水平≤3.9mmol/L就属低血糖范畴。低血糖的典型症状有饥饿感、流汗、焦虑不安、心悸、震颤、面色苍白。严重者会出现脑功能受损的精神、神经症状,比如头晕、意识障碍,或行为异常、多语、兴奋、噩梦等。

糖尿病慢性并发症:

急性并发症虽然凶险,但是发生率低。糖尿病并发症防治的重点是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包括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神经病变、糖尿病大血管病变、糖尿病足。

1、糖尿病肾病:主要依据是尿蛋白排泄率及肾功能进行分期,终末期为尿毒症期,目前已经成为终末期肾病导致透析的主要原因。

2、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可分成增殖期和非增殖期,非增殖期又可分为轻中重度,增殖期病变较为复杂,严重时可以失明。

3、糖尿病神经病变:可分为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和糖尿病自主神经病变,可出现手足麻木、感觉减退、疼痛、心律失常、性功能障碍等。

为什么说糖尿病并发症最可怕

4、糖尿病大血管病变:是因为糖尿病促进了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的发展,危害最大的就是冠心病、脑血管病和下肢血管病变。

5、糖尿病足:是在神经病变和血管病变的基础上发生的,严重者可以导致截肢。糖尿病患者下肢截肢的相对危险性是非糖尿病患者的约40倍。

糖尿病慢性并发症与患者血糖升高程度、病程、吸烟、血压、血脂等指标代谢异常程度密切相关。

延缓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发生的措施有:监测并发症的危险因素;纠正不良生活方式,提倡低盐和低脂肪饮食,避免过度精神紧张,适度运动,控制体重,戒烟限酒;控制血糖、血压、血脂,根据患病情况采用适合的药物进行治疗。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编辑,涉及的药方仅供参考学习,请勿盲目试用,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如需了解专业中医常识、对症下药,请加客服,进入老师的视频直播间免费学习,免费咨询!
康源热线:400-609-6111(400免费电话)
客服咨询:15603951551(产品咨询)、13343951568(培训咨询)
微        信:kymyjqw(公众号)、13343951568(个人号)
线上课堂:下载“千聊”app,搜索“康源.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康源晶月&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21975号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24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22-003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2131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