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渴丸属于丸剂型
2、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10丸,一日2~3次,饭前用温开水送服。或遵医嘱。
3、形状: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浓缩水丸;味甘、酸、微涩。
4、成份:葛根,地黄,黄芪,天花粉,玉米须,南五味子,山药,格列本脲。
1、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2、1型糖尿病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严重外伤和重大手术者禁用。
3、老年糖友,及肝、肾功能不全者。由于该类药物诱发低血糖和年龄有明显关系,老年糖尿病人发生低血糖通常较严重,且老年人较少出现肾上腺释放反应,常无先兆而转入嗜睡或昏迷。老年患者肝肾功能衰退,故药物代谢减慢。消渴丸所含优降糖,其代谢产物仍有活性和降糖作用,部分在肝脏代谢,部分经肾脏排出。因此,对肝肾功能不全者原则上禁用。另外,有些老年患者精神状况较差,记忆力减退,造成重复过量服药,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白细胞减少者禁用。
1、如果包装上没有“国药准字”肯定不是药品,如果有“国药准字”你登陆国家药监局数据查询,输入药品名称或“国药准字”后面的字母和8数字,查到的是真药,查不到的就是假药。
2、如果批准文号是:x药制字h(z)+4位年号+4位流水号,这样的批准文号是医院制剂,只可在本医院使用,不可在其他医院和药店销售。如果在药品的包装上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都是劣药。
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本品服用量应根据病情从每次5丸起逐渐递增。每次服用量不超过10丸,每日不超过30丸;至疗效满意时,可逐渐减少每次服用量或减少服用次数至每日2次的维持剂量。每日服用2次时,应在早餐及午餐前各服用1次,晚餐前尽量不服用。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服量控制。
2、年龄超过65岁的糖尿病患者对低血糖耐受差,对此类糖尿病患者用药时应密切注意避免低血糖反应。其血糖控制标准略宽于一般人,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200mg/dl)即可。
3、本品不宜与其他磺胺类药物合用。
4、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发生:
4.1、抑制磺脲类药物由尿中排泄,如治疗痛风的丙磺舒、别嘌醇;
4.2、延迟磺脲类药物的代谢,如酒精,H2受体阻滞剂(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氯霉素、抗真菌药咪康唑,抗凝药。磺脲类与酒精同服可引起腹痛、恶心、呕吐、头痛以及面部潮红(尤以使用氯磺丙脲时),与香豆素类抗凝剂合用时,开始二者血浆浓度皆升高,以后二者血浆浓度皆减少,故应按情况调整两药的用量;
4.3、促使与血浆白蛋白结合的磺脲类药物分离出来,如水杨酸盐、贝特类降血脂药;
4.4、药物本身具有致低血糖作用:酒精、水杨酸类、胍乙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奎尼丁;
4.5、合用其他降血糖药物:胰岛素,二甲双胍、阿卡波糖、胰岛素增敏剂;
4.6、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可干扰低血糖时机体的升血糖反应,阻碍肝糖酵解,同时又可掩盖低血糖的警觉症状。
5、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高血糖的发生:
5.1、糖皮质激素、雌激素、噻嗪类利尿剂、苯妥英钠、利福平;
5.2、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可拮抗磺脲类药物的促胰岛素分泌作用,故也可致高血糖。
6、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7、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者慎用。
8、出现低血糖症状时,可采用以下措施;
8.1、补充葡萄糖:轻者立即口服葡萄糖,如无葡萄糖,可予口服甜果汁,糖水;重者静脉注射葡萄糖。要观察到患者意识恢复。
8.2、胰升糖素治疗:胰升糖素皮下、肌肉或静脉注射,由于其作用时间短,且会再次出现低血糖,因此在注射后仍要补充葡萄糖或进食,需继续观察以保证患者完全脱离危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