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随时信息获取
咨询热线:
133-4395-1568
上期完美收官
面授现场 期待精彩下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参考文库 >> 性病专题 >> 梅毒 >> 列表
搜索 收藏

我的收藏

请先登陆
梅毒治疗,梅毒
2017-12-26阅读:10645 学员编辑 收藏
一、梅毒治疗后梅毒疹多久消失
1. 梅毒治疗后梅毒疹多久消失
2. 梅毒的传染方式有哪些
3. 梅毒有哪些危害
二、造成梅毒的原因是什么
三、梅毒的治疗方法

梅毒治疗后梅毒疹多久消失

1、梅毒治疗后梅毒疹多久消失

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选用科学的治疗大约需要一个月梅毒疹就可以逐步的消失,建议患者到医院做好检查后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治疗。

2、梅毒的传染方式有哪些

与梅毒病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接触到病人使用过的内衣、内裤、被褥、毛巾、剃刀、浴巾、浴盆、便器等,由于这些用具上可能会沾有病人损害处排出的梅毒螺旋体,因而产生感染。

患梅毒的妇女,未经治疗,怀孕后母亲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血液循环到胎儿体内,使胎儿感染上梅毒。

梅毒治疗后梅毒疹多久消失

如果供血者是潜伏梅毒患者,他(她)所提供的血液中可能带有梅毒螺旋体。一旦输人到受血者的体内,即可产生感染,这样的病人不产生一期梅毒的表现,而直接出现二期梅毒的症状。

3、梅毒有哪些危害

梅毒螺旋体结构变异、产生抗药性。每种致病微生物都有变异的特性,变异的螺旋体犹如升级后的的电脑操作系统,功能更加完善,毒性更强,更不容易治疗。同时临床抗生素的滥用加速了螺旋体对药物的耐药性的产生,给传统治疗带来困难。

致残致死率上升。由于螺旋体变异后毒性增强,对身体器官的损伤程度加重。而且变异后病情发展迅速,加之传统治疗效果差,致使梅毒对身体的致残率和致死率增加。不及时治疗将导致器官的功能丧失,甚至危及生命。

皮损不适症状,影响正常的生活。梅毒患者生殖器会出现的溃疡、脓疱、斑疹等不适症状,造成分泌物多,形成恐惧心理,影响正常生活。

女性的危害程度比男性更大。女性患梅毒后不但危害自身健康,而且可传染给胎儿,造成早产、流产及死产,少数活产的胎儿也很可能有胎传性梅毒。

造成梅毒的原因是什么

1、不卫生的习惯。这个也是常见的带状梅毒的原因,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性的认识逐渐开放化,也使不洁性关系更加频繁的发生,不洁性关系是导致梅毒发生的主要因素,这给梅毒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疾病的原因。疾病有时候对于带状梅毒也是有影响的,比如有些患者是由于感冒症状长时间得不到治愈或身体长期过度疲劳导致体内激素发生紊乱而发病;有些女性患者会由于月经期间体内激素发生变化而发病。

梅毒治疗后梅毒疹多久消失

3、外伤感染。外伤发生感染是导致梅毒发生的主要因素,如果梅毒正在发病中或有梅毒患病史,还会受外伤感染的影响造成疾病加重和复发。身体免疫能力降低容易造成外伤感染的发生,所以患者需要及时提高自身免疫力。

4、感冒和日光。普通感冒和日光似乎可以触发口腔梅毒,但是还没有证据证明他们触发梅毒,多见于自身免疫力低弱者。

5、激素。像发生在月经周期的激素变化可以影响梅毒的爆发。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梅毒的治疗方法

1、肝经湿热型:淫秽疫毒之邪并湿热外感,浸淫肝经,下注阴器,气机阻滞,湿热疫毒之邪凝聚,发为疳疮(硬下疳)、横痃。

主症为外生殖器及肛门等处皮疹粟起或硬块,或腹股沟淋巴结肿大坚硬,胁肋胀痛,纳呆,厌食油腻,尿短赤,大便秘结,舌苔黄腻,脉弦数。治宜清泄肝经湿热。

方用龙胆泻肝汤加减:木通、车前子、生地、土茯苓各15g,龙胆草、黄芩、栀子、泽泻、当归各10g,甘草5g.

梅毒治疗后梅毒疹多久消失

2、气郁痰结型:淫秽疫毒循肝经下注并凝集于阴器,气血壅阻,痰瘀互结成横痃。

主症为腹股沟一侧或两侧淋巴结肿大,坚硬不痛,微热不红,胸闷不舒,口苦,舌红,脉数。多见于第一期梅毒。治宜清热解毒,化痰散结。

方用犀黄丸加减:牛黄0.3g,麝香0.1g,乳香、没药各9g.银花、土茯苓各10g, 皂角刺、山甲各10g。

3、正虚邪陷型:淫秽疫毒蕴结,横痃溃破,日久气血受损,正虚无力托邪外达。

主症为腹股沟一侧或两侧肿大的淋巴结溃破,口大日久不敛,时有臭脓,面色黄而少华,神疲乏力,舌质谈,苦薄白,脉虚细,见于一期梅毒淋巴结肿大合并感染。治宜益气养血,扶正托邪。

方用托里消毒散加减:熟地、黄芪、金银花、土茯苓各15g,人参、川芎、当归、白芍、白芷、白术、桔梗、 皂角刺各10g,甘草5g。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编辑,涉及的药方仅供参考学习,请勿盲目试用,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如需了解专业中医常识、对症下药,请加客服,进入老师的视频直播间免费学习,免费咨询!
康源热线:400-609-6111(400免费电话)
客服咨询:15603951551(产品咨询)、13343951568(培训咨询)
微        信:kymyjqw(公众号)、13343951568(个人号)
线上课堂:下载“千聊”app,搜索“康源.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康源晶月&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21975号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24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22-003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2131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