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语:以房养老试点开始了,许多专家作出了以房养老可行性分析。以房养老可行性分析具体内容有哪些?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以房养老可行性分析。
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以房养老,通俗地说,就是依据拥有资源在自己一生最优化配置的理论,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
以房养老可行性分析
一、以房养老可行
关于以房养老,有很多专家的观点一致:以房养老值得期待。
理由有二:一是“4+2+1”的家庭模式已经出现于人们眼前,面对巨大的家庭压力,独生子女一代很难再稳妥地用自己的力量给老年人一个天伦之乐的晚年。二是老年人,整个晚年的花费也在不断增大。而以房养老的养老模式恰恰能改善“有房富人,现金穷人”的“中国穷老人”现状。
二、以房养老不可行
国外推行以房养老有两大前提
国外推行以房养老,有两个基本的前提。首先,相对于收入来说,他们的房价的水平并不高。一般家庭6年以内的全部收入,就可以买得到一套一二百平米装修好的现代住房;二是他们的人均住房水平都比较高,不少发达国家达到了人均六七十平米以上。这些就使得年轻人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不是仰仗父辈所拥有的“祖屋”,就可以买得起、住得好房。父母把其住房“以房养老”后,一般也不会使子女“住无所居”。
以房养老与中国国情不符
在众多大中城市,一套普通的小康住房,要花去一般居民家庭20多年的全部收入所得。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父辈拿房去以房养老,小辈就无能力再去买房。从国家统计局和住建部的数据中可以得知,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只有20平米左右,全国城镇还有一两亿以“新市民”为主的中低收入者是无房户。如此低的住房水平,也使普通百姓无法对现有住房进行“切割”,进行所谓的一半用来以房养老,一半用于小辈的居住。上亿的无房户,更是无房可抵。
以房养老存在产权制约
我国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也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
以房养老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
看完了专家们针对以房养老可行性分析,小编提醒以房养老是一种新潮流,但不一定符合所有人的情况,要根据自己的生活情况,理智的进行选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必要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