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随时信息获取
咨询热线:
133-4395-1568
上期完美收官
面授现场 期待精彩下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参考文库 >> 养老频道 >> 老人心理 >> 列表
搜索 收藏

我的收藏

请先登陆
丧偶老人,心理变化
2016-12-08阅读:10988 学员编辑 收藏
一、丧偶老人心理变化
二、丧偶老人如何消除孤独感
三、老人如何度过晚年

丧偶老人心理变化

1、丧偶老人心理变化

1.1、常责怪自己,当与老伴洒泪告别之后,总觉得对不起老伴:为什么过去不对他(她)发脾气好一点?有的甚至认为对方的死自己负有主要责任。于是生者就会精神恍惚,心理负担过重,吃不下饭也睡不好觉,在言行上还会出现一系列反常现象。

丧偶老人心理变化

1.2、怀念老伴,老伴逝世,生者在历经剧烈的情感波涛之后,精神状态会慢慢平息,随后会进入一个深沉的回忆和思念阶段,在头脑中经常出现老伴的身影,时而感到失去他(她)之后,自己是多么地凄凉和孤寂。

1.3、恢复精神状态,在家人、朋友的关怀和帮助下,生者领悟了“生老病死乃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这个道理。于是,理智战胜了感情,身心渐渐恢复了常态,从而以坚强的毅力面对现实,又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2、丧偶老人的常见心态

2.1、过度悲伤型,失去亲人悲伤是正常的心理反应。但过度悲伤、长期悲伤,将悲伤作为一种稳定的心态持续一两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不能自拔者,就成为一种不健康的病态心理了。

2.2、怀念恋旧型,老年夫妻共同回忆过去的美好岁月,是老年爱情生活的调味剂。老年人丧偶会使未亡人强烈地感到死亡在不可抗拒地逼近。一些缺乏健康生死观的老年人感到无助、焦虑,缺乏生存的美好希望。

2.3、后悔自责型,把亲人的死归结为自己的责任。不过有的人只是说说而已。但是,如果真的过敏地把那种自责与亲人的去世等同起来,使悲伤之情长期萦绕心头就成为问题了。

3、丧偶老人如何调节心理

3.1、避免自责,老年人丧偶后,常常会责备自己过去有很多地方对不住自己的老伴儿。这种自责、内疚的心理如果不能及时地调整好,就会影响机体的免疫功能,常诱发其他疾病,导致早衰。

3.2、转移注意力,经常看到老伴的遗物,睹物恩人,会不断地强化思念之情,加深精神上的痛苦。因此,不妨把一些遗物暂时收起来,将注意力转移到现实和未来的生活中。

3.3、寻找新的生活方式,老伴离开以后,原来的一些生活方式被迫改变,老人很容易陷入孤独寂寞之中。因此,丧偶老人要积极地调整生活方式,培养兴趣爱好,老有所乐,减少对旧生活的眷恋。

丧偶老人如何消除孤独感

1、树立敬老、爱老的社会新风,让他们感受到整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例如逢年过节组织对孤寡老人的慰问、服务等。

丧偶老人心理变化

2、常与老人谈心,老人整日在家,活动范围小,又年老、体弱多病,加上对子女的牵挂和对往日好友的思念,内心常常不平静。精神上的这些苦恼、烦闷、忧虑需要向外渲泄,向人诉说。小辈如能抽时间常和老人谈心聊家常,能使老人的心理满足,同时也利于家庭气氛的和睦。

3、探寻家门内外无数消闲自娱之道。老年人是得天独厚的“悠闲族”,有人称退休是“第二人生”之始,没有子女相随,卸了抚育重担,正可自寻乐趣。鱼虫花鸟、走亲访友、优哉游哉(旅游),身心怡然。甚至有点癖好也无妨,幽默闲适大师林语堂称:“名、利、色、权,都可以把人弄得神魂不定,只这趣字,是有益身心的。”可见有了这种消闲自娱、仰赖健全、乐观的心态,就会感觉到越活越有味。

老人如何度过晚年

1、健康的身体是安享晚年的保障。因此建议老年人睡眠起居要有规律;每天坚持晒太阳15~20分钟,但要避免暴晒或中暑;每天喝水6~8杯(每杯200毫升),少量多次为宜;餐餐有蔬菜,天天有水果,种类多样化,并且控制油、盐摄入。

丧偶老人心理变化

2、潇洒一点。许多老人一辈子忙工作、忙儿女,年轻时的兴趣爱好都放弃了,是时候关心一下自己了。美国耶鲁大学研究发现,丰富多彩的退休生活可以帮老人增寿7.5年。养花、遛狗、下棋、钓鱼都能让生活更有滋味。也可带上老伴,出去看看,畅游山水,不仅能开阔眼界,心态也会更年轻。

3、忘记年龄。从心理学上来说,怕老和怕死紧密相连,对死亡的恐惧是人的本能。但我们缺少死亡教育,多数人无法正确面对死亡。儿女们应该多关心、多观察老人的情绪;社会也应建立一种支持体系,让老人了解死亡是生命的必然规律。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编辑,涉及的药方仅供参考学习,请勿盲目试用,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如需了解专业中医常识、对症下药,请加客服,进入老师的视频直播间免费学习,免费咨询!
康源热线:400-609-6111(400免费电话)
客服咨询:15603951551(产品咨询)、13343951568(培训咨询)
微        信:kymyjqw(公众号)、13343951568(个人号)
线上课堂:下载“千聊”app,搜索“康源.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康源晶月&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21975号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24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22-003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2131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