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20岁或>35岁的初孕妇。
2、种族差异,如美国非洲裔或西班牙裔多高于白人。
3、家族遗传因素家族中有高血压病史、孕妇之母有PIH史者,或子痫患者的姐妹、女儿儿媳等。
4、有原发高血压、肾炎、糖尿病等病史者。
5、营养不良贫血、低蛋白血症者。
6、体型矮胖体重指数>0.24者。
7、精神过分紧张或工作强度压力大者。
8、羊水过多、双胎、巨大儿葡萄胎者。
规律进行产前检查,做好孕期保健工作。妊娠早期应测量1次血压,作为孕期的基础血压,以后定期检查,尤其是在妊娠36周以后,应每周观察血压及体重的变化、有无蛋白尿、头晕等自觉症状。
注意休息和营养。休息和营养对于任何孕妇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而对于妊娠高血压的孕妇来说尤其如此。孕妇日常饮食要科学、营养,孕期要保持对蛋白质、多种维生素、叶酸、铁剂的补充;同时要注意饮食不要过咸,尽量避免食用腌制食品或者其它具有强烈刺激性的食物,以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注意既往史。如果孕妇有肾炎史、高血压史,或者是此前怀孕时出现过妊娠高血压的话,应及时将详细情况告知医生,以接受专业的指导。同时了解孕妇的外祖母、母亲或婶妹间是否曾经患妊高症。如果有这种情况,就要考虑遗传因素了。对于这种高危人群,就更应该增强对孕妇高血压的监护。
1、β-受体拮抗剂 代表药普萘洛尔适用于妊娠高血压并发窦性及室上性心动过速的患者,但近年来,由于临床发现该药与胎儿宫内窘迫、低出生体重和围产期死亡率增加有关,故目前已不主张再用于妊娠高血压的治疗。
2、α-肾上腺素能拮抗剂 较常用的为哌唑嗪,它既可降低心脏前负荷,又可降低阻力血管后负荷,但因临床应用积累较少,故应慎用。
3、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有卡托普利、依那普利、贝那普利等。因这类药对胎儿有损害,故应禁用于孕妇。新应用于临床的第二代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群多普利,降压效果好,尚未见有对胎儿不利的报道,但能否用于妊娠高血压的治疗,还需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