鳞状细胞癌(squamous cell carcinoma)简称鳞癌,起源于皮肤表皮及其附属器(毛囊漏斗、皮脂腺导管、末端汗管) 角质形成细胞,好发于头皮、面部、颈和手背等暴露部位,早期即可呈溃疡,又常继发于慢性溃疡或慢性窦道开口,或瘢痕部的溃疡经久不愈而癌变。临床可呈菜花状,边缘隆起不规则,底部不平,易出血,常伴感染致恶臭。可有局部浸润及区域淋巴结转移。在下肢者常伴骨髓炎或骨膜炎。
1.日光长期暴晒 1948年Blum证明致癌射线是太阳光谱中波长为290~320mm的部分。日光中的紫外线侵害人体,导致细胞内DNA损伤和其修复能力的破坏而致皮肤癌。皮肤内的黑色素可以保护皮肤免受紫外线损伤,这就是白色人种易受紫外线损伤而好发皮肤癌的原因,而他们喜欢日光浴的习惯,也是造成发病率较高的原因之一。地球上空臭氧层变薄,形成臭氧洞,导致过多紫外线照射,可造成皮肤癌患者的增加。
2.放射线过量照射 在慢性皮炎的基础上,如受到过量的放射线照射,亦可使皮肤发生癌变。长期与放射线接触的工作人员,如缺乏保护措施,亦可以诱发皮肤癌症。
3.化学物质刺激 某些化学物质如砷、沥青等可致皮肤鳞癌。与沥青接触的工人皮肤鳞癌的发病数比一般工人高出12倍左右如沥青、煤焦油、石蜡、含有砷剂的化合物等均有致癌性,特别是导致鳞癌。
4.继发于慢性皮肤病变 某些慢性皮肤病,如寻常狼疮、红斑狼疮、黏膜白斑、慢性溃疡或窦道、烧伤瘢痕、射线皮炎、慢性肉芽肿疣状表皮发育不良、慢性骨髓炎、萎缩硬化性苔藓等均可诱发或继发鳞癌。
5.人类乳头瘤病毒 人类乳头瘤病毒,特别是16,18,30和33型;免疫抑制、器官移植亦为诱发的重要因素。
6.遗传因素 遗传亦为重要的发病因素,某些遗传性皮肤病如色素性干皮病、白化病等有色人种鳞癌的发病数比白种人发病率高。国内孙绍谦等1956年报道191例皮肤癌,其中,鳞癌占78.5%,而德国Bosenberg 1953年报道133例皮肤癌中鳞癌仅占15%。
着色性干皮病是一种常见的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可导致青壮年时期即发生皮肤癌。
7.癌前期皮肤病 某些癌前期皮肤病如日光角化病、黏膜白斑、砷角化病、X线和镭射线性皮炎等均易致鳞癌。以及其他慢性皮肤病,如疣状表皮发育不良、慢性溃疡、慢性窦道、慢性骨髓炎、慢性红斑狼疮、寻常狼疮、萎缩硬化性苔藓等均可诱发或继发鳞癌。
8.瘢痕 各种创伤性瘢痕,尤其烧伤性瘢痕更易发生鳞癌。
随着肿瘤的发展,可能并发软骨、肌肉、骨骼等部位损害,并可转移至淋巴结。
1、感染溃疡是鳞状细胞癌的主要临床特征,癌前常有慢性溃疡并感染,亦可在癌后并发感染。感染时,坏死组织分解产生恶臭。
2、骨髓炎或骨膜炎鳞状细胞癌向深部浸润时,可累及下方深部的骨骼组织,发生骨髓炎或骨膜炎。
本病主要发生于老年人,50~60岁为发病高峰,40岁以下较少见,男性多于女性,好发于头皮、面、颈、手背等暴露部位,少数为非暴露部位,多继发于上述原有皮疹的基础上,很少发生于正常皮肤。
鳞癌为高度恶性肿瘤,预后极差,预防主要是针对可能的诱发病因进行,去除致病因子和诱因是预防本病的关键,平时注意避免过度日晒和紫外线,X线照射,及频繁接触砷,沥青等化学物质,对长期不愈的慢性溃疡或黏膜白斑等要积极治疗并定期检查,有助于防止鳞状细胞癌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