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治疗淋病需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正确的用药才不会危害到胎儿健康。用药以青霉素类为主,禁用四环素、氟哌酸、氟嗪酸等对胎儿可能有不良影响的药物。
孕妇淋菌性输卵管炎等合并症淋病治疗的药物选择与淋菌性宫颈炎等无合并症淋病相同。促疗程要延长,多连续用药10日。
孕妇淋病是否终止妊娠和分娩方式的问题:妊娠淋病如能早期及时彻底的治疗,预后较好,一般不必终止妊娠。患淋病的孕妇的分娩方式无特殊要求,但在分娩时。淋病仍未治愈者要注意产道严格消毒,防止胎儿或婴儿被传染淋病。
2.1、一般的治疗药物
头孢菌素类,头孢三嗪3.0g静滴,头孢噻肟钠4.0g静滴。
状观霉素,亦称淋必治,2g一次肌肉注射,亦有人主张女性用4g一次肌肉注射。
喹诺酮类药物:氟嗪酸,又叫泰利必妥600mg,一次口服,氧氟沙星,200mg静滴。
β-内酰胺酶抑制剂和青霉素类药合剂,优立新为青霉素烷砜和氨苄青霉素合剂,1.5g一次肌肉注射,特灭菌为哌拉西林钠加舒巴坦钠,3.0g一次肌肉注射或静滴。
由于淋病患者中有部分同时合并衣原体感染,我们在治疗中常用头孢曲松钠3.0g静滴,口服阿齐霉素,或罗红霉素250mg,每日两次。
2.2、有合并症淋病
淋病合并输卵管和附睾炎或精囊炎,水剂普鲁卡因青霉素G480万,静滴,一日两次,共7天。PPNG引起者,特灭菌3.0g,一日一次,共7次,壮观霉素2g,肌肉注射每日一次,共10日,或头孢曲松钠,治菌必妥,乐施福定任何一种3.0g静滴,一日一次,共7日。
播散性淋病:水剂青霉素G1000万单位静脉滴注,每日一次,共7日,亦可用头孢曲松钠3.0g静脉注射,每日一次,共7日。
凡在人类试验中已经证实在早孕期至晚孕期对胎儿有害的药物不用。
在动物试验中证实无害,未经人类早孕期试验证实,或动物试验证实有不良影响,但未经人类早孕期试验证实的药物不用。
已证实对人类胎儿有害,但在无其他良好有效的治疗措施下,不得不冒险使用的药物,应取得患者同意后应用。
经动物实验证实有致畸或致胚胎死亡,而在人类未做对照实验,或在动物及人类均未做实验的药物应不用。
在人类或动物实验中均显示可致胎儿畸形。或对胎儿有害,孕妇应禁用的药物禁用。
孕妇感染淋病,可发生在妊娠任何阶段。妊娠早期宫腔尚未闭塞之前,除可发生淋菌性输卵管炎、淋菌性盆腔炎外,宫内感染时可致孕妇流产占自然流产的32%。但是妊娠早期发现淋病时,一般并不主张施行人工流产,这主要是因为在淋病未治愈时,人工流产作为一种手术,必然会导致子宫内的创伤,这就很可能使淋菌侵入子宫腔,进而造成盆腔感染,其后果不仅是炎症的扩散,而且还会造成输卵管不通等,引起继发不孕。所以患有淋病的孕妇不宜接受人流手术。如需施行流产术,则一定要先治愈淋病。
孕妇感染淋病后,80%以上无明显症状。如果孕妇感染淋病没有得到治疗,在分娩过程中,产道的淋菌会传染给新生儿,导致淋菌性结膜炎等严重病变,或生出患淋病的新生儿。目前,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已占新生儿眼炎的5一15%,多为双侧,潜伏期短,产后4天出现症状。虽然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治疗效果比较理想,但若不及时治疗,可发展成角膜溃疡,形成瘢痕而失明。
1、消毒隔离
患者入院后应住隔离病房,用具、厕所等均要隔离,检查或护理过患者的手要及时洗净,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要烧毁,分娩时应安排在隔离产房分娩,由专人观察助产,使用一次性备皮包和一次性接生包,使用后打包焚烧,产床用0.5%过氧乙酸溶液擦洗,所用金属器械如镊子、持针器等用0.5%过氧乙酸溶液擦洗后用清水冲洗,放入消毒液浸泡15~30min后,再送去高压蒸气消毒。
2、新生儿护理
妊娠合并淋病患者可通过产道分娩传给新生儿,因此,淋病孕妇娩出的新生儿,出生后立即用生理盐水冲洗双眼,再用1%弱蛋白银或0.5%红霉素眼膏滴眼, 每日3次,观察3~4d,如无结膜炎表现可停药。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严重时可发生溃疡、穿孔导致失明,一旦确诊为淋菌性眼炎,立即进行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5~10万Ukg, 每日2次,连续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