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萝莉控和恋童癖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对被称为或自称为萝莉控的人是存在误解的,认为他们精神不正常或者有恋童癖、变态之类的。
甚至很多人因为缺乏对萝莉控的了解,而将金鱼佬和萝莉控挂钩。(金鱼佬指恋童癖)事实上金鱼佬与萝莉控的差别是很大的,金鱼佬是对恋童癖的别称,也成为了专门诱拐小童非礼强奸的色魔代名词。 而萝莉控则是向往以及喜爱萝莉,其中的区别最大的就是一个是犯法,一个并未犯。
2、萝莉控的心理分析
年青人正处于“自我认识与迷乱”的阶段,他们往往拥有童真与梦想,有摆脱现实规限的渴求,需要寻找自我,因此以不羁和野性挑战传统,期望得到别人关注、了解、认同和真正接纳。 而也有些Lolita童年时期受过一定的阴影,成人后形成“畸形保护欲”而这些Lolita心理更多的是想要“自我实现”,也就是通过自己给予的方式,实现自己童年所丢失或没有的。
3、恋童癖的类型
3.1、固定型。这类患者对成年男女不感兴趣,只愿与儿童交往,并且只有在与儿童交往时才觉得舒心。他们猎取的对象一般都是很熟悉的,如邻居家、朋友乃至亲戚的孩子。首先是与这些孩子玩耍,带她们看电影、逛公园、买东西给她们吃,获得孩子的信赖,与孩子建立起友谊,进而才发生有关性方面的接触。
3.2、回归型。这类患者表面上看起来与常人无异,能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有过正常的异性恋史,甚至已结婚成家。但是,当家庭、学习、工作等方面出现压力或遇到重大精神刺激后,便恢复了不成熟的性表达方式。这类患者猎取的对象都是不熟悉的儿童,其行为带有冲动性,同时还伴有酗酒的现象。
3.3、攻击型。这类患者的攻击对象主要是儿童,他们由于各种原因而存在一种攻击心理,想借助于折磨儿童而发泄出来。根据科恩等人的研究结果报道,他们往往用各种残忍和险恶的手段来躁踊男孩的某些器官,还强迫男童满足他们的各种下流要求。
恋童癖属于严重的性犯罪,法律上为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一般都根据受害儿童的年龄和性别给罪犯不同程度的法纪惩处,此外,还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疗,其中,厌恶疗法较为有效;当患者接触儿童或儿童模型时给予能造成身心痛苦的剌激,经过多次反复,形成条件反射。从而改变其恋童的行为模式;对于有明显情绪反应的患者,应使用情绪调节的方法,如有的人不与成人而喜欢与幼童打交道,就是因害羞起作用。
人们知道,害羞是常见的人际交往障碍之一。当然,一般说来,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从不害羞是少见的。若果真如此,那又是另一种性质的违常了。我们这里所说的所谓害羞。是指在交往过程中,过多地约束自己的言行。以致无法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阻碍了人际关系的正常发展。
1、性格缺陷。由于性格胆怯、懦弱,缺乏应付危机的能力,当遇到意外的重大精神打击时,如妻子有了外遇而被发现了,不能勇敢地面对现实,希望退回到童年。于是把心思转到小女孩身上,在心目中把小女孩幻化成两种形象:一是恋人,一是母亲。
2、家庭因素。家庭不和睦,夫妻感情不好,使之对成年人间的性生活失去兴趣,而把对象转向儿童。
3、社会因素。有的人因为在工作、生活中,人际关系不好或受挫折,便觉得人心难测,与成年人打交道要费尽心机,因而感到很疲劳、紧张、可怕,而与儿童交往则无需费多大周折动多大脑筋。时间一长便对成人间的人际关系感到厌倦,而把兴趣转到了儿童身上。
4、心理因素。爱恋儿童,留恋童年时代。对儿童表示关注,本是人的一种普遍行为,其心理也是无可指责的;但这种行为和心理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作为一种观念在头脑中固定下来并控制人的行为,便成了恋童癖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