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婴儿出生时正常,生后2~5小时内出现呼吸急促,一般情况好,呼吸音减低或罗音者,均应疑及新生儿湿肺的可能。在治疗和护理上,应密切观察早期发现,并注意与呼吸窘迫综合征以及吸入性肺炎鉴别。产妇勿用过量的镇静药物,应限制不必要的剖宫产,需要时可及时作体位引流。
对症治疗:
1、当呼吸急促和出现青紫时给予氧气,如果新生儿过小还不能吃奶,可静滴10%葡萄糖液60~80ml/kg?d,注意要间歇给氧,不主张用持续正压呼吸,以免加重肺气肿。
2、当出现代谢性酸中毒时加用5%碳酸氢钠,一次可给2~3ml/kg,静滴或稀释后缓慢静注,必要时可重复,及时纠正酸中毒。
3、当新生儿出现烦躁、呻吟的症状,可用苯巴比妥每次3~5mg/kg。
4、新生儿两肺湿罗音多时可用速尿1mg/kg,并注意纠正心力衰竭。
5、静滴地塞米松,以减轻肺水肿。
6、病程超过2天的病例可用抗生素防止继发感染。
暂无相关典籍偏方记载。
本症与肺内的液体增加及肺淋巴引流不足有关,为一种暂时性呼吸功能不全,正常胎儿出生前肺泡内含液体约30ml,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通过狭窄的产道,当头部娩出而胸廓受挤压时约有1/2~2/3的肺泡液被挤出体外,开始呼吸后,空气进入肺泡,剩下的肺泡液即被肺泡壁毛细血管所吸收,如肺泡内及间质内液体多,吸收延迟,或有液体运转困难,以致出生24小时内肺泡存留较多液体而影响气体交换,出现呼吸困难,再加上转运功能不全,这是本病发生的主要机理,常多见于剖宫产儿,因其肺泡液未被挤出;亦多见于吸入过多羊水窒息儿。
1、护理:护理上,应密切观察,早期发现,并注意与呼吸窘迫综合征及吸入性肺炎鉴别。在呼吸急促和青紫阶段供给适量氧气,可采用间歇给氧法,青紫不明显,暂停供氧。不会吮乳者不必勉强,以免发生呕吐后吸入,或到医院静脉补液,对烦躁不安者,可给予一定的镇静剂或脱水剂,防止因缺氧造成脑水肿。产妇勿用过量的镇静药物。应限制不必要的剖宫产。需要时可及时作体位引流。注意避免分娩过程中产程长,胎盘或脐带原因影响胎儿血液循环,导致胎儿宫内缺氧,刺激胎儿呼吸中枢兴奋,出现喘息样呼吸,致羊水或胎粪吸入。注意喂养方式。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治疗。
2、饮食:
2.1、产妇勿用过量的镇静药物。应限制不必要的剖宫产。需要时可及时作体位引流。
2.2、当呼吸急促和出现青紫时给予氧气,如果新生儿过小还不能吃奶,可静滴10%葡萄糖液60~8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