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分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和三期梅毒。在最初感染梅毒病毒的时候,就是常见的一期梅毒,而有很多患者都会在之后转为二期梅毒。未被杀灭的螺旋体仍在机体内繁殖,大约经6-8周,大量螺旋体进入血液循环,向全身播散,引起二期早发梅毒,皮肤粘膜、骨骼、眼等器官及神经系统受损。
二期梅毒的螺旋体在许多组织中可以见到,如皮疹内、淋巴结、眼球的房水和脑脊液中,随着机体免疫应答反应的建立,产生大量的抗体,螺旋体又绝大部分被杀死,二期早发梅毒也自然消失,再进入潜伏状态,此时称为二期潜伏梅毒。在抗生素问世之前,可以经历一次或多次全身或局部的皮肤粘膜复发,且90%的复发是在发病后第一年中。当机体免疫力增强时,则使螺旋体变为颗粒形或球形。当免疫力下降时,螺旋体又侵犯体内一些部位而复发,如此不断反复,2年后约有30%-40%病人进入晚期梅毒。
2.1、直接性接触传染:约95-98%的梅毒病人是通过这种方式被传染上的。梅毒病人的外生殖器部位的皮肤和粘膜多有病损,病损的溃疡面和渗出物中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经研究发现梅毒螺旋体对人体的皮肤和粘膜有亲和力,能穿透正常的皮肤和粘膜。
2.2、间接接触传染:与梅毒病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接触到病人使用过的内衣、内裤、被褥、毛巾、剃刀、浴巾、浴盆、便器等,或者在宾馆、大众浴池接触这些东西,由于这些用具上可能会沾有病人损害处排出的梅毒螺旋体,因而产生感染。
2.3、胎传梅毒:患梅毒的妇女,未经治疗,怀孕后母亲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血液循环到胎儿体内,使胎儿感染上梅毒。
2.4、血源性传染:如果供血者是潜伏梅毒患者,他(她)所提供的血液中可能带有梅毒螺旋体。一旦输人到受血者的体内,即可产生感染,这样的病人不产生一期梅毒的表现,而直接出现二期梅毒的症状。
新生儿患有某种疾病常常是遗传的结果,既梅毒遗传,很多人也认为先天梅毒是遗传。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患有早期梅毒妇女妊娠后,血液中的梅毒螺旋体经由胎盘传播给胎儿,先天梅毒是在母体内被感染的,母体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并不会携带梅毒的信息,当然也不会遗传给下一代。所以先天梅毒是胎传,而不是遗传。梅毒是不会遗传的,应严格区分胎传与遗传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好发于头顶、枕部及颞部,呈稀疏脱发,边界不清,尤如虫蚀状。
可发生骨膜炎及关节炎,晚上及休息时疼痛较重,白天及活动时疼痛较轻。
可发生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脉络膜炎、视神经炎及视网膜炎等,还可发生神经梅毒、肝梅毒或胃梅毒等。
凡间累及80%以上患者;约5%患者伴全身淋趋承肿大;约10%伴眼睛炎症。眼睛发炎凡间无症状,偶有视神经肿胀,惹起视物模糊。约10%患者发作骨关节炎症,有刺痛。肾脏炎症可呈现卵白尿,黄疸可由肝脏炎症惹起。少量患者可惹起脑膜炎症,如急性梅毒性脑膜炎,可呈现头痛、颈强直,有时耳聋。
每种致病微生物都有变异的特性,螺旋体也不例外。变异的螺旋体犹如升级后的的电脑操作系统,功能更加完善,毒性更强,更不容易治疗。同时临床抗生素的滥用加速了螺旋体对药物的耐药性的产生,给传统治疗带来困难。
由于螺旋体变异后毒性增强,对身体器官的损伤程度加重。而且变异后病情发展迅速,加之传统治疗效果差,致使梅毒对身体的致残率和致死率增加。不及时治疗将导致器官的功能丧失,甚至危及生命。
可引发脊髓痨、麻痹性痴呆、视神经萎缩等。
可导致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
引起组织和器官破坏,功能丧失,导致残疾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