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难以照顾自己的生活
老年丧偶者,很想再找伴侣,他们认为子女各自已建立了小家庭,难以照顾自己的生活。虽然,子女多的能够体贴和尊重他们,但两代人在情感、需求和行为方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别。子女的情感、行为以及多么周到的照顾均不可能替代老夫老妻之间那种时有的情感和行为。丧偶的老年人有很多难言的苦衷,哪怕是一般的生活琐事,也有不便让子女去做之处。
对于中青年守寡至老年的妇女,由于年轻时考虑子女尚小,其成长和教育等问题促使她们没有再嫁人。待辛辛苦苦把孩子抚养长大成家后,孩子们忙于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不加关心、照顾而要求再嫁。
2、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
有的老年人则是由于受子女虐待岐视渴望再婚。他们无法忍受子女对其冷淡、岐视、甚至仇视的生活,他们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渴望寻找到新的伴侣,另找家庭温暖。还有少数的独身老人是因为中青年期离婚后,由于当时要抚养教育子女,经济负担或其它原因,当时没有再婚,现在年岁大了,精神上没有寄托,生活上需要照顾,希望再婚。
老年人口和社会接触的机会比其他年龄层少得多,所以怕孤独是老年人的通病,但是在现代社会中,人情淡薄,竞争加剧,老年人更容易产生孤独寂寞的感觉。透过再婚觅得良伴,使老年夫妻彼此依赖,情感有所寄托,生活才有意义。
3、为减轻子女的赡养负担
实现自我保障,减轻子女负担。随着社会工业化、经济发展,家庭结构核心化,老年人口和子女居住,一起生活的比例下降,和配偶一起生活的二人老年家庭的比例逐渐提高。丧偶老人经由再婚使婚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情感上互相交流,经济上互相扶持,形成老年养老的新方式,也可减轻子女照料老人的负担。
1、再婚夫妻存在习惯心理
第一次婚姻中可能已经形成了各自的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再婚后相互之间一时不能适应,特别是性生活习惯,如果互相不去了解和熟悉对方的欲望、要求和技巧,很可能导致性生活的不和谐,引起双方的不满。所以,再婚夫妻应当主动适应对方的习惯,寻找一个能照顾到双方习惯的折中解决办法。此外,双方都应有足够的宽容精神,扬长避短,互相协调,逐步建立起新的生活习惯。
2、再婚夫妻存在自私心理
初婚家庭的子女用血缘这条固有纽带,把父母粘合在一起,而再婚家庭的子女因无血缘关系,容易滋生矛盾而起离间作用,易使各自父母产生自私心理偏袒自己子女。其实,血缘不能完全超越后天的感情,关健是再婚后双方要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大度博爱的胸怀,处理好与继子女的关系,如果视对方的孩子如自己的亲生儿女,甚至更胜一筹,那就可以大大缩短再婚夫妻的心理距离。
3、再婚夫妻存在戒备心理
再婚夫妻双方都有一些过去家庭中的财物,鉴于前次婚姻的破裂,常会产生戒备心理,实行经济封锁、分心眼、留后手、闹独立,这会使现实家庭名存实亡。其实,既然重建了家庭,就应该毫无保留地共同使用一切财物,这样才能密切夫妻感情。
1、社会舆论的压力
在我国尤其是解放前,鳏夫再娶,寡妇改嫁,历来名声都不那么好。许多人总以“好女不嫁二夫”的封建、迂腐观念来加以评头论足,老人再婚经常成为左邻右舍茶余饭后的话柄,而且周围人在谈论中总带有几分讽刺的意味。这使那些想再婚的老年人望而生畏。
2、子女的反对
女反对可以举出无数条理由来,如遗产会落入他人之手;会让人说闲话,认为晚辈不孝,长辈才会“出此下策”;会愧对已故的长者;不愿照顾护理后母(继父)等。老年人好不容易谈妥了婚事,就因为子女的这些理由而被迫解除婚约的例子层出不穷。老年人双方情投意合,却无法结婚,让人不免叹息。
1、老年人再婚的好处
多数独身老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们忙于自己的工作,忙于抚男育女,忙于家庭生活,担心对老年人照顾不到,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负担。
老年人再婚重新组合了家庭,新家庭接纳了老年人的进入,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和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2、老年人再婚的坏处
老人再婚后压力大,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多。重新组合的婚姻必须面对房子、财产、子女、生活习惯、文化素养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问题。男女方的思维差异极大:男方怕财产损失,怕承担责任;女方则想轻松潇洒,不当保姆,还要考虑如何照顾原先的子女;双方各自的子女也会考虑如何继承财产、如何赡养老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