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老年人群在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之间,更倾向于物质需要的满足。随着内地经济的发展,目前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但并非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已达高水平,特别是那些居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群。福利院老年人最关注的是其生活保障的来源。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机能的退化,城市失独老人日常生活照护的需求和呼声日趋凸显。调查显示,只有7%失独老人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93%的失独老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健康问题。高血压、颈(腰)椎增生、高血脂、糖尿病是失独老人前四位常见疾病,因此失独老人的物质需要更为凸显。
中老年丧子的伤痛,失独老人对于精神慰藉方面的要求相对于其他老人来说更加的突出。失独老人的精神方面较为脆弱,失独父母每日以泪洗面、无法从伤痛中走出,抑郁、封闭、不愿与人交流等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现阶段,我国对于失独老人的相关养老措施在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还很不完善,精神慰藉已经成为失独老人养老的主要难题。
很多丧失独生子女的父母非常敏感,只要出现稍微涉及子女的话题,就会联想到自己的处境;甚至朋友、邻居一句礼貌性的问候“最近还好吧”,都会再次揭开他们的伤疤;此外,他们还十分自卑,害怕别人发现自己孩子去世,说自己“没子女”,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有些人为了躲避“知情者”,而选择多次搬家,离开熟悉的社区和环境。
如今社会,各类疾病、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未知的危险随时都威胁着本就脆弱的独子家庭。越来越多的不幸降临到独生子女家庭,使他们成为了“失独家庭”,因为各种突发事件他们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孩子。这些失独父母大多年过半百,已过生育极限年龄,失独让他们顷刻间从子女承欢膝下的天堂跌入地狱。现代社会风险的范畴更加广泛,不再仅仅指自然界的风险,更多时候是处于社会大环境中的人为风险。独生子女如果发生意外风险,则边际孩子提供的预期收入和劳务的现值为零,父母不仅不能从孩子身上得到价值增值和心理的满足,还付出了巨大的物质成本和心理成本。
独家庭的产生便是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副作用”之一。从某种程度上说,计划生育政策是把国家风险转移到每个公民个体身上。国家发展风险的降低是以亿万独生子女家庭发展风险的提高为代价的。对“失独问题”来说,计划生育政策是产生独生子女家庭模式的直接原因。每个独生子女家庭是“风险家庭”,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面临许多难以预料的意外风险。孩子的生存风险直接影响家庭的生存风险,任何来自独生子女家庭的孩子的灾难,都将对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和创伤。
社区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援助“失独者”,呼吁更多的志愿者关心和帮助他们。对基层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对失独者进行科学的干预,建立、壮大社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服务队伍,从专业的视角解决失独群体所面临的问题。发挥政府的主导、协调、推动作用。政府应承担起计划生育补偿的国家责任。国家整体考虑,制定一个面向失独者的全面关怀制度,给予针对性的服务。首先,对于当前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定义不清的部分,重新审视、完善,明确权益。让这一群体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失独家庭的保障问题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精神慰藉的心理需求、健康保健的关怀需求、生活困难和疾病养老的经济帮扶需求、婚姻家庭稳定的维系支持需求、养老和生活照料需求以及法律服务和政策咨询服务需求等等,且不同年龄阶段的失独父母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对失独家庭专项支持计划,满足各群体失独者的不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