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在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坠落事故。
多见于建筑施工和电梯安装等高空作业,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空坠落伤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状,可导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空坠落时,足或臀部先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受冲击,可引起腰椎前纵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损伤。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也可有严重合并症的出现。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颌面部伤员首先应保持呼吸道畅通,摘除义齿,清除移位的组织碎片、血凝块、口腔分泌物等,同时松解伤员的颈、胸部钮扣。若舌已后坠或口腔内异物无法清除时,可用12号粗针穿刺环甲膜,维持呼吸,尽可能早作气管切开;
2、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3、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片等;
4、复合伤要求平仰卧位,保持呼吸道畅通,解开衣领扣;
5、周围血管伤,压迫伤部以上动脉干至骨骼。直接在伤口上放置厚敷料,绷带加压包扎以不出血和不影响肢体血循环为宜,常有效。当上述方法无效时可慎用止血带,原则上尽量缩短使用时间,一般以不超过1h为宜,做好标记,注明上止血带时间。
1、首先要仔细观察伤者的神志是否清醒,并尽可能了解伤员落地时其身体的着地部位。
2、如果伤员是头部先着地,同时伴有呕吐、昏迷等症状,就应立即送医院抢救。如果发现伤员的耳、鼻有血液流出,千万不可用手帕、棉花或纱布去堵塞,以防病情恶化。
3、有大出血时,应先止血;发生骨折时,要进行正确包扎。
4、如果伤员是腰背部先着地就有可能造成脊柱骨折,从而导致下肢瘫痪。因此,不要随意翻动腰背部受伤的伤员,而且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要保持平稳,以防伤情加重。
高处坠落伤病人常合并两个以上脏器伤,在治疗的同时,密切的观察和测量也是非常重要的,颅脑外伤患者不但要密切观察BP、P、R的“二高一低”更要密切注意瞳孔变化,一旦出现脑疝征象,及时报告医生、紧急处理,控制病情;
腹腔脏器的损伤,要重点观察患者神志、面色、BP的变化,及时发现休克征象,及时抢救,要特别留意骨盆骨折,股骨骨折等病人的隐性出血,及时做好配血,补液的各项治疗工作。
坠落伤的病人家属,一般都有慌乱、紧张、烦燥的心理,护士在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同时,要注意做好家属的开导工作,耐心、认真给家属讲清病人的情况,及家属要做的工作,调动家属的参与精神,让家属协助我们一起做好病人的各项检查和护理工作,并稳定病人的情绪,配合医生做好体检、及病史询问,避免由于病人不能表达或表达不清而造成漏诊。
一是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二是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施工前检查确认其完好。
三是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可上岗作业。
四是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等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五是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六是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
七是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