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日节是古老的中国传统节日,分为春社日和秋社日,春社是立春后第五个戊日,秋社是立秋后第五个戊日。这一节日习俗起源很早,是从上古时期中国劳动人民对土地的崇拜中产生、发展而来的,并在南、北地区形成了不同的传统节俗文化(南方为社日,北方为龙抬头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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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立春后第五个戊日
对土地的崇拜
祭祀
祭祀
我国历史上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其社会形态是典型的传统农业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下,人们对土地有着极其深厚的感情。爱重之,必然神化之,因此土地很早就是人们的祭祀对象,称作“社”;而重点祭祀的那个日子,就是“社日”。
社字从示从土,“土”是土地,“示”表示祭祀,那么,社就是祭土地。早先的土地神只是神灵,后来逐渐人格化,叫社会,俗称土地爷,而且有配偶神(社母,俗称土地奶奶)。有时,土地神与谷神合祀,这就是古代所谓的社稷了。
春、秋二社相比来看,春社的活动更多一些。春社按立春后第五个戊日推算,一般在二月初二前后,而二月二相传又是土地神的诞辰,所以这一天的享祀也就格外隆重。袁景澜《吴郡岁华纪胜》记苏州此俗说:
二月二日为土神诞日,城中庙宇各有专祠,牲乐以酬。乡村土谷神祠,农民亦家具壶浆以祝,神厘俗称田公、田婆,古称社公、社母。社公不食宿水,故社日必有雨,曰社公雨。醵钱作会,曰社钱。叠鼓祈年,曰社鼓。饮酒治聋,曰社酒。以肉杂调和饭,曰社饭。……田事将兴,特祀社以祈农祥。
古代享祀土地神的日子叫社日,一般春秋各一,后来则间或有四时致祭的。宋人邱光庭《兼明录》等书称:社日一般用戊日,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为春社,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为秋社,大体在春分或秋分前后。汉代以前只有春社,汉以后则有春、秋二社。春、秋二社祀神的功能有所分别,即所谓春祈秋报。春社主要是祈求土地神保佑农业丰收,秋社则以收获报答感谢神明。
春季祭祀土地神的日子。古无定日,先秦、汉、魏、晋各代择日不同。自宋代起,以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社日。然此后又有官社、民社之分。民社下为二月二日,俗称“土地公公生日”;官社日期不变,其祭祀为国家祀典,在社稷坛举行。古代春社日,官府及汉族民间皆祭社神祈求丰年,里中有饮酒、分肉、赛会、妇女停针线之俗。
春社在甲骨文中就有相关的记载,距今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在元朝以前,在中国一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节日。但目前在中国大陆和台湾,仅有部分地区存在二月二拜土地公的习俗,并称此日为土地诞、福德诞等,但与传统的春社不尽相同。在中国大陆北方部分地区的二月二龙抬头节中,亦有部分汉族民俗沿袭自春社。关于春社的兴衰过程,有学者将其归结为“起源三代,初兴于秦汉,传承于魏晋南北朝,兴盛于唐宋,衰微于元明及清”。
社神即土地神,属于自然崇拜。《公羊传·庄公二十五年》记载:“鼓用牲于社。”《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共工氏之有子曰勾龙,为后土。”“后土为社”。可知先秦时代社神起源于后土信仰,勾龙为社神,击鼓用牲祭祀社神。《礼记·郊特牲》讲:社,祭土,用甲日,即用日之始。这个日之始在同书《月令》中是定在二月的元日,即二月初一。
汉代有关社祭资料多起来,我们可以对社祭有进一步了解。《白虎通义·社稷》记载:“王者所以有社稷何?为天下求福报功。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地广博,不可遍敬也。五谷众多,不可一一而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尊稷五谷之长,故封稷而祭之也。”可知社为“封土”之坛的祭土施设,祭之以求福报功,就是春祈秋报的一年两次春秋社祭。汉代从天子到王侯,以至县乡里均有社,国家的社制外,汉族民间还立私社。
《汉书·五行志中》注说,国家规定二十五家为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为田社,是为私社。社神已被拟人化,《后汉书·方术传下》讲费长房能“驱使社公”。《汉书·陈平传》记载了陈平视祭分肉的故事:里中社祭,陈平负责割肉,分肉甚均。里父老夸奖他割肉很好。陈平说,假使我能够负责天下,也如同分肉一样公平。这个故事使我们了解到社祭要用供肉,祭毕大家分肉吃。因此社祭需要一定的费用方可进行。《汉书。食货志》说:“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大概是指社祭时公里人民的祭社负担。
1、社戏:又称社火,为南宋遗风。在许多地区的民间(如直隶、霍州、汾西、荆州),在春社时会根据村落大小、地位高低而凑钱演社戏。而在山西临汾同时也有举办香火会,扮社火的风俗。社戏不仅在中国大陆流行,而且在台湾,除了汉族外,哪怕是当地原住民也有春社时张灯结彩,演社戏,给土地神过生日的习俗。由于社戏十分消耗财力,因此一些地方志撰写者对此进行了批评。如批评社戏“易启事端,多耗财货”、“伤则废业,荡人心志”。但也有撰志者认为,如果对社戏改良的话,有“社会教育之意”。
2、社祭:作为春社的最初目的,社祭也是许多地方春社时的习俗。如六合、京山、宣恩、应山(今湖北省广水县)等地的春社,老百姓们会或凑金具酒醴,或蒸米作糕、或作米粢等来祭祀土地神。社祭时大多以酒糕、鸡豚来奉祀社神,但也有的地方用其他祭品,如武冈地区就用将香藤熏干杵碎和糯米粉调蒸而成的“社粑”来奉祀社神。社祭时的社饭大多各地有各地的特色,如在荆楚一带,社饭主要由猪羊肉和米饭调合而成,并装在葫芦(葫芦有多子多孙之意)中,送给别人。凤凰县一带是用蒿菜杂糯米蒸熟,晃州和来凤地区是用糯米,切麦蒿和腊肉片及豕脂蒸熟,芷江地区是用蒿叶将米、干肉包裹蒸熟。
3、巫祝:在清朝的各地地方志中,同样也有许多地方社日有延巫祝以祭社的习俗。巫祝时,很多地方(如罗田、钟祥、石首、永定)多以敲锣打鼓来迎神。
4、聚饮:祭祀仪式结束后,男女老少坐在一起聚饮也是许多地方的习俗,如黄州、武昌、蕲水、黄冈、沔阳等皆有此俗。据云饮社酒可治耳聋、有利于子孙成长等说法。
5、其他习俗:在许多地方,还有一些特别的风俗,如黔阳有放风筝之俗,获嘉、崇阳等地有修新坟之俗,在黎城、潞安等地,有走社的习俗,即走亲串友或扛抬社神游走。
关于春社日的由来有这样一个传说:相传在很久以前,水神共工长着满头的红发、人脸蛇身,生性脾气暴躁。他有好几个儿子,但其中只有一个叫勾龙的儿子最好。有一天,共工和天神打仗,结果把撑天的柱子撞折了,弄得天崩地裂,好在女娲炼了五彩石才把天补好。而洪水泛滥造成的大地裂缝则由勾龙填平整好。由于他为人间做了好事,黄帝便给他封了个叫“后土”的官职,专门管理四面八方的土地。人们为了纪念勾龙对治水平整土地所做的贡献,便在每年的社日祭祀他,之后便形成了节日。
为尊崇龙的恩赐,使其为民兴风作雨,保佑丰收,是日有许多忌讳,包括:(1)忌动针线。是日不能动针、刀、剪子,怕伤了“龙目”,招致灾祸。河北《张北县志》云:“(二月二日)妇女忌针黹,恐刺龙眼。”《中国志·天津篇》载:“妇女们在这天不动针线,怕扎坏了龙眼。”(2)忌担水。山西《永和县志》载:“早忌担水,俗谓恐担回龙子。”《中国志·山西篇》载:“把二月二这晚上说成龙出来活动,人们不要去井边、河边打水,也不要在水边弄出大的声响,以免惊动了龙,把好年景给破坏了。”(3)忌洗衣。是日有些地方还要停止洗衣,说是恐“伤了龙皮”。(4)忌磨面。河北《新河县志》载:“忌磨面,恐榨龙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