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是指恶性肿瘤细胞脱离其原发部位,通过直接蔓延,淋巴道,血道和种植等途径扩散到身体的其他部位,甚至在多个器官内继续增殖生长,形成同样性质的肿瘤。
癌的复发与转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共同点是:复发癌与转移癌的发生(病理类型)都与原发癌相同。不同的是:癌的复发是指癌在原来发生部位上生长,癌的转移是指通过多种途径扩散到身体的其他部位。复发是局部的,转移是全身性的。
2.1、癌症体质未改变
癌症患者之所以患癌,是因为身体环境具备了“癌性体质”,手术、放疗、化疗杀灭了癌细胞,但是患者身体的细胞分化调节机制问题并未改变,癌细胞生存的环境没有改变,所以就会有新的癌细胞不断产生,癌症就会复发和转移。
2.2、治疗不彻底
手术可切除已形成肿块的癌细胞,普通放疗、化疗可以杀死全部或部分成年癌细胞,而对幼年癌细胞作用欠佳。当患者的免疫功能低下时,一旦幼年癌细胞从休眠状态苏醒,迅速裂变、突变,就会形成新的成年癌细胞,这是癌症转移复发的根本原因。
2.3、免疫力低
如果一个人的免疫监视功能正常,则能对体内外的致癌物和癌细胞进行狙击,消灭其于萌芽状态。化疗是治疗癌症的一种方法,化疗药物不仅杀伤肿瘤细胞,也杀伤正常细胞,降低了患者机体的免疫功能,要阻止癌症复发,就要在治疗后提高免疫力,重建机体免疫监护功能,修复人体调控功能。
2.4、生活方式不健康
癌症患者在经历了一系列治疗后,回到生活和工作中,开始了新的生活。有的人又开始抽烟、喝酒、熬夜等,这都不是健康的生活方式。这些都可能成为癌症复发的因素。
癌组织的分化程度:一般癌症的分化程度越低,浸润性越明显,转移发生也越早;
被转移器官的特点:癌症一般容易转移到血液供应丰富的器官,如骨骼、肝脏、肺、脑;
对原发癌的机械刺激:对恶性肿瘤所形成的癌肿,尤其是对血管丰富的肉瘤作过多的按摩及一些不必要的检查措施(如穿刺检查)可使癌细胞进入血液系统,有增加转移的危险;
机体的状态:病人的一般状况差,或者免疫功能低下,都能增加癌症转移的机会。
1、体重下降
病人体重下降是癌症常见的体征之一。病人通过治疗后,体重应保持平稳。如果在较长时间内又出现原因不明的体重下降,就应检查有无肿瘤复发的可能。
2、淋巴结肿大
患者通过治疗后,应关注自身各部位的淋巴结是否肿大。可经常检查淋巴系统,防患于未然。如颈下三角区(颈部、下颌、锁骨窝)、腋窝、腹股沟等部。这些淋巴区域是肿瘤转移的重要途径,一旦发现肿大,应立即就医。
3、疼痛征象
肿瘤患者往往有转移病灶,病痛非常明显。一般多见于骨转移。瘤体直接浸润神经组织,或较大的瘤体压迫了体内管腔,都可引起组织坏死和产生炎症,出现疼痛征象。
4、发热征象
肿瘤病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发热现象,这在临床上称为“癌瘤热”。肿瘤组织坏死,瘤体侵入腹腔神经丛,肿瘤代谢物进入血流,肿瘤脑转移等,均可引起发热。
手术中严格执行无癌手术,避免及杜绝医源性种植。对于单叶性小病变应进行肺叶切除;对于跨叶性病变应在肺功能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多叶切除,避免做肺叶切除加受侵邻叶部分切除术;袖式肺叶切除术要尽可能增加支气管切缘长度。以尽量清除存在的癌细胞,以减少复发。术后进行严格系统的放射治疗,对于小的病灶可进行伽马刀放射治疗。
避免精神刺激,防止感冒、感染和过度疲劳。
首次根治性治疗后,给予具有浑身治疗作用的免疫治疗和康复调理,以尽快恢复机体的免疫功能,消灭残余癌细胞。尤其对手术后病理证实切端阳性者,要定期(3-6个月)作支气管纤维镜、痰液或其他检查,尽早进行局部放疗。化疗对于减少原处复发或同侧复发死亡率均无明显示效果。
定期、按时的进行复查。目前规定肺癌治疗结束第一年,每三个月复查一次;第二、第三年每半年复查一次;以后每一年复查一次。每次复查都必需要进行肺部影像学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