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关注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有新闻媒体在报道青少年犯罪时提出了“十五六岁现象”,报道中引用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另外,还有媒体称,据公安部门的抽样调查:在全国犯罪总量里有一个“17岁现象”,就是说17岁左右的犯罪案件特别多。从犯罪性质来看,现在青少年犯罪比过去严重得多,这不在于犯罪的数量、比重的增加,而在于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的增加。
那么,青少年暴力犯罪心理成因是什么?
一、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成因
1.暴力文化对青少年的腐蚀。暴力文化已经成为现代文化生活中部分成年人不可缺少的文化“享受”,暴力文化的商品化自然成为商家的最大卖点。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中都一律禁止未成年人接触暴力文化,但在现实中却基本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大众媒体对暴力内容限制太少,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十分方便地接触到暴力场面。更不可理解的是,一些成人往往因为某些影视作品是描写正义的战争或正义的行为就让孩子观看,即使其中的暴力场面十分可怖。其实,孩子在有暴力场面的作品中并不见得能理解什么是正义,相反地,他可能学到的只是其中的暴力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孩子愿意,他每天都可以在电视上看到枪杀、武打的暴力场面。对刚开始接触暴力内容的孩子来说最初的感受一般是恐惧,看多了就会有一些孩子觉得兴奋、刺激,再后来就麻木了,对再血腥的场面也习以为常,这种麻木的状态其实比兴奋更可怕,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孩子就有可能做出类似影视作品中的暴力行为,自己还不以为然。
浙江金华一名叫徐力的高中学生把母亲杀害了,后移尸灭迹,还写字条欺骗父亲说妈妈去杭州“看病”了,并居然照常参加了考试。据徐力一名同班同学承认,在徐力母亲外出后,曾到徐力家中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长期来,充斥于影视、音像、书刊中的凶杀暴力情景和犯罪情节,不论是以古代社会为背景的拳脚打斗、刀棍砍杀,还是以当代社会为背景的枪战,都向青少年灌输了一种暴力文化。影视中的暴力和犯罪情景还会使人大脑神经紧张,产生恐惧心理和无安全感,严重的还会使某些青少年发生心理变态,如出现幻觉,不自觉地摹仿等。这种不良社会文化的内核不只是一种外在的暴力形式,而在于其野蛮的反人道主义的观念和逻辑。抚顺11岁的男孩王某在杀害自己的母亲以后的11个小时里,他的父亲没有发现儿子有任何恐慌和反常的举动。当这个孩子在派出所接受警察询问时,一边不慌不忙地编造了一个又一个谎言,一边还若无其事地在各个屋里乱窜。对暴力的麻木和生命的冷漠到了如此程度,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2.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为青少年成长埋下隐患。家长对孩子的“熏陶”确实很重要,有大量的事实和数据表明,在家庭暴力发生较多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更大,这倒不是遗传,而是后天的“培养”。 湖南的李毅下毒案,有人把其犯罪心理成因归咎于父亲的棍棒教育,不是没有道理。“李毅平时学习成绩不佳,好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结交朋友,时常在外打架滋事。李毅的父亲对儿子的学习成绩并不苛求,但对他的品行要求十分严格,因此只要李毅在外犯了事,回到家往往遭到父亲的暴打。”李毅自己也交代:“父亲总是打我,把我不当人,我这么做只想报复一下,没想后果。”(《中国青年报》,2001年5月29日)
据调查,当问及一些小学生遇到被同学打时作何反应,有45%的孩子毫不犹豫地回答“打他”,因为他们从上幼儿园起家长就向他们灌输不能吃亏,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观念。在孩子暴力倾向的养成中,家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代家庭更多的问题是对孩子的过分溺爱和放任,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无法形成是非以及价值的基本判断,以致唯我独尊、任性妄为。但我们也不能回避的是,我们处在一个社会结构急剧变动的时代,曾经有的道德理想主义在不断地被解构,各种各样的社会变化和社会问题使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变得混乱。在这种前提下,想让孩子做一种价值定位是很困难的。道德不是靠灌输的,道德是靠家长身体力行的,是靠自己的行为教给孩子的。如果成人世界都奉行的是弱肉强食、巧取豪夺,你又凭什么要求孩子温良恭俭让呢?所以孩子世界中的暴力倾向很大程度上是现实世界的投影。
3.学校教育问题。目前许多学校只重视分数,而忽略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大部分中学没有开设法律课,即使有的学校开设了,也多流于形式,学生没有真正学到法律知识。学校教育中,除了重视考多少分外,亲情伦理教育和人文主义教育被严重忽视。许多学校没有把培养学生与父母之间正常融恰的亲情关系纳入学校的教育目标和任务中去。因此,教育机构应该冷静反省一下:除了向高等院校输送人才之外,是否还应该为家长、为家庭服务?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与社会的安定直接关联。敢于杀害父母亲人的少男少女,他们难道不会危害国家和社会?学生的灵魂沦丧了,又何谈构建和谐社会呢?
二、防范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措施
1.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
(1)政府必须清理整顿文化市场,给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根据某市区法院一项统计显示:该法院审判的39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其中26人受暴力文化、色情影视的影响走上了犯罪道路,占总数的66。6%。长期从事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的专家指出,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喜欢模仿,辨别能力差,容易受到不良文化、思想的影响,政府必须清理整顿文化(图书、影视、网吧等)市场,给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2)在街道和社区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青少年事务的管理;要完善青少年服务内容,开展青少年文化活动、心理健康服务、青少年维权服务等,满足青少年成长的基本需求;要针对社会上青少年成长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着眼于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快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
2.学校要全面落实素质教育
(1)教育应从人最本质、最朴素的感情出发。我国传统的基础教育模式忽视了2亿多个中小学生家庭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差异性,忽视了学生个体之间在气质、性格、爱好和发展潜力上的差异性。现行学校教育“粗放型”模式整体上已经不适应广大家长对子女教育质量和培养目标的不同要求,因此应逐步转变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让我们的学生首先学会做人,然后学会读书。我们首先要求孩子做一个平常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一个不伤害他人的人。教育应从人最本质、最朴素的感情出发,而不是用青少年不容易接受或容易引起他们反感的说教。只要让孩子懂得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对他人的尊重和同情,他们对暴力的危害就会有新的理解。
(2)高度重视学生非正式群体的存在。学生非正式群体是指学生在相互交往中,由于利益相近、兴趣相似、心理需要、个性相仿等而自发形成的群体。不少学校班级都存在学生的非正式群体。因此,重视并加强对学生非正式群体的管理,抑制其消极影响,发挥其积极作用,对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良好的校风、班风和学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家庭生活是学生健康成长的第一港湾
到青春期即十二三岁再对青少年犯罪进行防范其实已经晚了一大步了。犯罪预防需要一个非常长的过程,一个人的人格形成和行为规范是从小养成的,如果从幼儿时期就过多地沾染暴力文化,形成对暴力的麻木;或者家长对其过度地溺爱或打骂,形成骄纵或暴力人格,到青春期时一旦有实施暴力的能力和诱因,就很可能造成犯罪。所以笔者认为,防范青少年犯罪必须从小抓起,预防得越早,减少犯罪的成本就越低。
(1)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第一,家庭教育内容要全面。既要注意智力培养、能力训练,又要注意社会道德教育和生理知识讲解,更要注意法制教育。第二,教育方法要得当。只有采用“爱而不溺、严而不格、一贯要求”的教育方法,才能使家庭教育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神”。第三,把握教育时机。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一定要从年龄实际出发,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活素材为内容,采用适当的方法,在恰当的时间里进行启发和诱导,就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2)家庭榜样示范。有人说: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父母从子女出生的那一天起一直伴随他们长大成人,因而孩子接触最多的人是父母。父母的兴趣爱好、习惯以及个性特征都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对象,可以说父母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给孩子留下深深的烙印。家庭中父母以身作则,可以增强教育的可信性和感染性。我国自古就重视父母的榜样示范作用。陆世仪在他的《思辩录辑要》中讲到:“教子是以身率先。”颜之推在他著名的《颜氏家训》中也说到:“夫风化,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由此可见,家庭中父母良好的身教是促进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
(3)家庭气氛熏陶。家庭气氛是指家庭成员在对内、对外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稳定的传统习惯、处世经验和生活作风等。家庭对子女的影响是有形和无形、有声和无声的综合,有形指父母的言传身教,无形则是家庭气氛的熏陶。家庭气氛对孩子的影响虽然不像父母的言传身教那样直接有力,但它潜移默化的渗透性会带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所以,人们常说:“有什么样的家庭环境、家庭气氛,就会陶冶出什么样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