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慢性肾小球肾炎能生育吗
有人认为患慢性肾炎的妇女不能生孩子,否则可能会有生命危险,这虽然有道理,不过也应视肾炎的类型、病情的轻重、肾功能情况而决定。
一般而言,慢性肾炎活动期、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因为休养对治疗慢性肾炎有重要意义。妊娠可使病情迁延不愈,甚至病情恶化,肾功能急剧减退。慢性肾炎活动期,即尿中除蛋白外,还有较多的红细胞、白细胞、管型,检验可见血中补体C3降低,表示病情不稳定,免疫反应还很活跃,此时妊娠如火上浇油,促使病情恶化。
2、不宜生育的肾病
肾病活动期患者,慢性肾炎患者尿中有大量蛋白尿或除尿蛋白外,还有较多的尿红细胞等,表示病情不稳定,此时妊娠如“火上浇油”,加重肾脏负担,可使血浆白蛋白下降,导致严重水肿,血容量增加,使血压升高,严重者可导致心力衰竭。
肾功能不全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体内毒素积聚,可能影响卵子质量,不建议怀孕;且患者妊娠后,会进一步加重肾脏负担,可能导致肾功能衰竭,不仅危及自身生命,还容易导致胎儿畸形、流产、死胎。
血压高于150/100毫米汞柱者,这种患者妊娠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可引起高血压性脑病、子痫、死胎,也可引起心力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产后大出血的发生率也很高。
3、慢性肾病的遗传
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炎)不是遗传病,但要看是哪一种肾炎。它分为原发性肾炎、继发性肾炎和遗传性肾炎。前两者不会直接遗传,但是子女得肾病的几率较正常人高。
真正的遗传性肾炎称为Alport综合征,又称为眼-耳-肾综合征。这是一种以反复血尿、进行性肾功能衰竭、部分合并眼部改变和神经性耳聋为主要特征的遗传性肾炎,这个疾病有不同的遗传方式,最常见的一种遗传方式与性别有关,即母亲患病传子也传女,父亲患病传女不传子。
怀孕易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如果怀孕前或怀孕早期已存在肾功能减退,后期多数会发生尿毒症,正常妊娠和分娩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慢性肾炎活动期、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
但并非所有患慢性肾炎的女性都不能怀孕。经过肾脏活检认为,肾脏病理类型是微小病变、轻度系膜增生或者轻度膜性肾病,没有明显的肾间质损害和血管病变的患者,在严密医疗监护观察下是可以怀孕的。不过这些女性怀孕后要积极复诊,在孕前期应每两周到肾内科复诊一次;32周以后每周一次。如发现肾功能进行性下降而且通过治疗不能逆转的,应立刻终止妊娠。
心、肺病变水肿和肾性高血压长期作用于心脏可引起心力衰竭和肺水肿,慢性肾炎患者会出现胸闷气急,无法走路,无法平卧的现象。
消化系统体内堆积的尿素排入消化道,在肠内经细菌尿素酶的作用形成氨,可刺激胃肠黏膜引起纤维素性炎症,甚至形成溃疡和出血。慢性肾炎患者常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血等症状。骨骼系统尿毒症时,肠道吸收钙降低,造成慢性肾炎患者的低血钙。长期血钙减少可引起骨组织普遍脱钙,出现抽筋、骨质疏松、骨痛等临床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