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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类相克的食品、药品
2011-03-19阅读:9875 学员编辑 收藏

1、人参蜂王浆不可与治疗低血糖的药物同服;

2、人参不能与萝卜混吃;

3、大蒜不可给白内障、青光眼、结膜炎等眼疾病人食用;

4、使君子(驱蛔虫药)服后不可饮热茶;

5、茯苓忌和醋同时食用;

6、苍耳子忌和猪肉同时食用;

7、地黄、首乌不能和葱、蒜、萝卜同时食用;

8、薄荷忌和鳖肉同时食用;

9、蜂蜜忌和生葱一同服用。

此外还有三类药材因药性相反,不可同时服用:
1、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芨及乌头、附子,不可同服;

2、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及甘草,不可同服;

3、各种人参、细辛、芍药及藜芦,不可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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