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武术”
我们常说的“武”,大体可以分为武术和武装。武术是从武装力量发展起来的。促进武术发展有两大因素:战争和擂台比赛。武装力量的功能很明了,直接表现为战争。但武术并不全是。武术比武装力量更加广泛化,包括群体武术和个人武术,具有更丰富的社会学意义,或文化价值。武术的内核是击技,但它外层包裹着太多太多的东西,民族心理、历史、哲学、审美趣味等等。武术就像是一只桃子,人们接触武术,最先咬到的不是果核,而是满口的果汁。
谁能把“少林武术”的内涵说清楚呢?我在少林寺出家都20多年了,我也说不清楚。到现在我也只能将“少林武术”理解为“中国传统文化”而已。
明代以前,甚至明朝的少林武术,含义都是简单的,它就是少林寺武装力量的表现形态。但自少林武僧帮助明政府镇乱抗倭,建功立业,所谓少林棍,峨眉枪,日本刀闻名于世以来,“少林武术”的含义便越来越丰富起来。乃至于到了今天,导弹核武器早已研究出来了,但仍有那么多人对少林武术痴迷。他们看什么,仅仅是击技吗?所以,我们研究少林武术,一定要清楚:我们是在将少林武术放置于当代生活环境中加以研究的。正是由于少林武术作为古代生活遗存与当代生活的关系,才决定着我们研究少林武术的整体价值。今天如此,古代亦如此。
清末民初,一方面少林武术被神化(如《少林拳法秘诀》),另一方面,少林寺武装力量随着火器时代的到来,也在火器化。《新编少林寺志》“恒林”条:民国元年,任登封县僧会司僧会,后因地方混乱,为少林保卫团团总。任职后购枪支。民国9年秋,岁遭荒旱,土匪蜂起,恒林率民团在登封城梯子沟……等处与土匪大小数十战……远近土匪均不敢犯其境。我们读明代程宗猷《少林棍法阐宗》,还能感受到武术作为武装力量的味道,但读清代《易筋经》、《七十二艺》等,就完全被神化了,准确地说是民俗化了。
二、少林武术历史的四阶段
研究少林武术历史的重点,不在于少林武术的起源,而是少林武术逐步形成的过程及其所产生的影响,并由此揭示中华文明基本性格之表现。
将少林武术的起源简单归结到部分祖师们如达摩、跋陀、僧稠等人身上,只是后人表达对他们的一份敬仰之心而已,但却是没有眼界的表现。少林武术最初的存在,惟一与少林寺有关的,便是她所拥有的寺院财产。
跋陀创寺时,“取给公府”,如果没有太多财产,尤其是地产,就没有必要拥有武装力量,因而,在跋陀创寺时期,不会拥有武装力量。
少林武术历史可分四阶段:
1.隋唐时期,政府“赐柏谷坞地一百顷”,财产的大量积累需要保护,因此少林寺便拥有了武装力量。也因此,便有了王世充窥视“将图梵宫”、“寺僧拒贼”、十三僧擒王世充侄王仁则归唐等史实。
2.明朝,少林寺积极与政府合作,成立僧兵武装组织,少林武装力量逐渐闻名于世。现代意义的“少林武术”开始形成。
3.清朝,在所谓异族统治的背景下,使少林武术被赋予了民族政治的寓意,并渐渐被神化。清初爱国诗人顾炎武的“寄语惠鹍流,勉待秦王至”诗句,已启其端。
4.随着冷兵器时代的结束与近代火器的普及,少林寺进一步被文学化、民俗化——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象征。尤其在当代世界一体化的进程中,在多元文化格局的背景下,中国对外开放,少林武术已经成为中华传统文化最通俗的表述,成为文化凝聚力的重要支点。
三、少林武术历史的研究方法
根据上述少林武术历史四阶段分期,现将少林武术历史研究分成四个层面:
我们研究少林武术历史,应该将这四个层面一层一层的搞清楚,而不是仅仅求得狭义上的历史真实,仅仅满足于少林武术本来如何如何。实际上,少林武术发展到今天,早已成为世界性的民俗文化,被世界上不同区域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普遍认同和接受,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要研究少林武术怎样从一个寺院的看家本领,演变发展成为全球性民俗文化的这一过程,而不是只研究以少林寺院围墙界内寺僧演练武术的历史状况。笔者所思考研究少林武术历史的目的,就是想通过研究少林武术历史这一民俗文化现象,来揭示区域文化发展成为世界文化的模式,并进一步探讨这种文化价值背后的依据。
四、研究者的立场或眼界
研究者的立场或眼界,基本上决定着研究者的研究成果之价值。为了与前述的“四阶段”和“四层面”相对应,笔者认为,共有四种立场或者说是四种眼界(境界)存在。
任何一件事物,站在不同的立场,使用不同的眼光去观察,它们就会显示出不同的价值,尤其是对于要研究某个问题的个人来说,可能直接涉及到他一辈子的研究有无成果和价值。研究者往往对自己所处的立场或眼界被自己所处的环境文化所左右,因而,其研究可能是盲目的,随大流的,甚至是无价值的。
我们研究少林武术历史也一样,不同的人,会表现出不同的立场或眼界,这是个人品质的差异。眼界低的人,会将少林武术历史研究置于门派的立场上,研究的目的只为门派争高低。而眼界高的人,则能将少林武术历史研究置于人类文化的层面上,从更深层次上去揭示少林武术之价值。
五、少林寺武装力量的性质与规模
少林寺最晚至隋朝已经拥有武装力量。据唐《少林寺碑》载,隋文帝时敕赐少林寺土地一百顷,少林寺开始形成庞大寺院财产,这就需要武装力量来保护;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寺院处嵩山腹地,长期受“山贼”土匪的危害,战乱时期为甚。
少林寺遭受匪患最早记载见唐《少林寺碑》:“大业末,此寺为山贼所劫,僧徒拒之,贼遂纵火焚塔院。”僧徒已经具备“拒”山贼的武装力量。
寺院拥有武装力量,不只限于少林寺。《明史·兵志》云:僧兵有少林、伏牛、五台。只是少林寺比较突出,典型。
少林寺武装力量的性质,属于地方武装力量,当属于“民兵”性质。僧人们随寺院风气习武为常,其作用主要针对“山贼”。但是,明朝少林寺武装力量被政府征调,用于正规战场,性质便有所变化,具有了官兵作用;民国时期北洋军阀吴佩孚收编少林寺武装力量,同样可以看出“僧兵”由“民兵”变为“官兵”的过程。民兵与官兵的明确区别只限于和平年代,但在战乱时期,两者则无绝对界限。
少林寺武装力量的规模,应与寺院积累的财产状况相关。武装力量过小,保证不了寺产的安全;武装力量过大,寺院养活不了。寺院经济是寺院存在的基础,寺院经济结构包括寺院门头制度研究得越清楚,寺院的历史研究特别是少林武术的研究,结论也就越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