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先天性梅毒可以治愈。
所有怀疑或确诊为先天梅毒的婴儿均应在治疗前做脑脊液检查。如脑脊液RPR阳性或异常(白细胞计数>5/rrrr13或蛋白>500g/L),按神经梅毒治疗。青霉素是治疗梅毒最有效的药物,对无严重并发症的患儿,临床治愈率近100%。
先天性梅毒又称胎传梅毒,是梅毒螺旋体由母体经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中所致的梅毒。先天性梅毒以皮肤黏膜损害,肝脾肿大,早产,骨骼病变,贫血,黄疸等为主要临床表现。新生儿先天性梅毒临床表现多样,症状体征缺乏特异性,同时可累及多个脏器,单纯皮疹易与尿布皮炎、脓疱疹等相混淆,合并黄疸、肝脾肿大又易误诊为高胆红素血症、败血症等。入院时患儿父母大多不知道或隐瞒梅毒病史,易造成漏诊、误诊。
在新生儿期,一部分先天性梅毒儿可一直无症状,但如果不治疗,以后一定会有临床症状。因此,即使是治疗过的梅毒孕妇,也应对其婴儿进行梅毒血清学试验及滴度复查。如果婴儿呈阳性,每月对其进行一次血清反应检查,连续检查16次以上,直至其血清反应转阴且未出现先天梅毒的临床症状。
先天性梅毒治疗,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原则是:早期、系统、药物足量。若治疗及时则多不留后遗症。可用青霉素静脉滴注,或用普鲁卡因青霉素,疗程10~14天。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口服或注射。治疗先天性梅毒疗程结束后2个月、4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持续追踪,直至其滴度持续下降或呈阴性。
早期先天性梅毒(<2岁)治疗方案,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10万~15万单位/(kg·d),出生后<7d的新生儿,以每12h一次5万单位/kg静脉注射;出生>7d的婴儿每8h一次,直至总疗程10~14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5万单位/(kg·d),肌内注射,1次/d,连续10~14d。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kg·d),一次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进行治疗。
1、心理护理
梅毒是一种性传播疾病。一旦知道患儿患先天性梅毒,家长往往会产生怀疑、逃避现实的心理,甚至家长相互抱怨,影响夫妻感情,引起家庭纠纷。因此,做好患儿家长的心理护理及健康宣教以取得其配合治疗极为重要。
2、消毒隔离措施
将患儿置于隔离单间,每日用紫外线消毒空气。患儿所用的衣被、褥套等先用高效广谱含氯消毒剂浸泡1h后才能进行清洗。地面、床单位用含氯消毒液拖抹。所用喂奶用具经用含氯消毒剂浸泡后煮沸消毒。暖箱、蓝光箱、听诊器等器械先用紫外线照射1h,再用0.5%的84消毒液擦洗。
3、皮肤护理
对全身水肿患儿在床铺上加用海绵垫,每2~3h更换体位1次,并轻按摩皮肤受压处。保持口腔清洁,每次喂奶后喂少量温开水并用2%碳酸氢钠溶液清洗,防止鹅口疮。眼部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棉签轻轻拭去分泌物,再予氧氟沙星滴眼。脐部用3%过氧化氢溶液每日涂洗2次。
4、注意保暖及喂养
注意患儿体温、反应、神志、肤温情况。体温不升者置于恒温箱箱内,箱温随患儿日龄、体重及体温情况而定,使其腋温维持在36℃~37℃为宜。
1、进行孕前检查
育龄妇女在计划怀孕前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如果发现自己感染了梅毒,应暂缓怀孕,先进行系统治疗。同时,应对配偶进行检查,并在医生指导下决定怀孕时间。
2、在妊娠3个月内进行筛查和驱梅治疗
如孕妇被确诊感染了梅毒,最好是选择流产;也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充分的驱梅治疗。因为在妊娠16周前,胎儿的营养是由绒毛膜供给的,绒毛膜由两层细胞组成,梅毒螺旋体不易穿过。到怀孕16周后,由于胎盘中的滋养层细胞逐渐萎缩,胎儿的营养供给已由胎盘代替,此时梅毒螺旋体可以顺利通过胎盘并进入胎儿体内。无论妊娠前是否进行过治疗,为了确保孕妇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已无致病性,患者妊娠后均应再次进行充分的治疗。
3、随诊复查和进行治疗
如果呈阳性反应,但滴度较低,则需排除假阳性情况(如自身免疫病、结缔组织病、病毒感染、非梅毒螺旋体感染)。在妊娠晚期,也有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假阳性反应的情况出现。在找不到出现假阳性反应的原因时,孕妇应进行驱梅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