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失独养老专区”,正是为了让一群“同病相怜”的人聚居在一起,免受外界干扰。所谓“外界干扰”,特指养老院内的非失独老人隔三差五接受子女探望,这可能刺激到失独老人。为免遭此种心理刺激,给失独老人设立“失独养老专区”就显得十分必要。此举顾及了失独者的特殊心理特点和情感需要,为这一特殊群体的集中养老、互帮互扶提供了基础性条件,有利于失独老人在“同病相怜”、“抱团互慰”中平衡心态,步入正常生活,最终有尊严地老去。
非政府机制应认识到自身组织机构的不足,大理完善组织建设。其次,完善救助机制,从物资救助为主转向提供心理救助,了解失独老人的内心需求以及他们的意愿,切实提供他们所需的服务。对于政府组织来说,除了增加对失独老人的救助金,提供物质需求,需要关注失独老人的情感和精神需求,通过文化活动等来缓解失独老人的悲伤,满足社交的需要,让他们融入社会。
有些失独者面临严峻的生活挑战,应该得到制度性的帮助。国家层面出台政策,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及建立失独养老院,帮助失独者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深入到他们身边,了解他们的所求所需,提供更多帮助。国家计生委原巡视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原理事长苗霞表示,失独问题不解决是对人民不负责任,也是对计生工作的不负责任。让失独者不孤独,考量着国家文明和国家责任。顶层设计和底层自觉互动,失独者的孤独才能得以抚慰。“失独”已经不仅仅是哪一项政策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使整个社会去关注、了解这个特殊的群体,给他们营造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环境,才能让这个悲伤的群体走出阴霾,重获阳光。
独家庭的产生便是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副作用”之一。从某种程度上说,计划生育政策是把国家风险转移到每个公民个体身上。国家发展风险的降低是以亿万独生子女家庭发展风险的提高为代价的。对“失独问题”来说,计划生育政策是产生独生子女家庭模式的直接原因。每个独生子女家庭是“风险家庭”,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面临许多难以预料的意外风险。孩子的生存风险直接影响家庭的生存风险,任何来自独生子女家庭的孩子的灾难,都将对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和创伤。
风险社会下,生存和生活的安全风险增加。由于自然生态环境日益脆弱,个体生存环境也充满种种挑战和不确定性。造成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的原因很多,如疾病、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从家庭结构、家庭职能和家庭观念来看,独生子(女)在家庭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但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概率,风险性主要表现在独生子(女)的唯一性,而老年人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风险就是他们将只有很少或者根本没有来自年轻一代的赡养。
经济压力是失独家庭最直接的难题。因病和因意外(尤其是交通意外)死亡的失独家庭占比最高,能达到八成以上。在抢救孩子的过程中,很多父母往往不遗余力,积蓄用尽、房子卖掉。现在退休金微薄、医药费开支加大,大多生活较困难,有些老人甚至没有收入来源。因病丧子往往也会导致因病致贫,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目前国家对“失独家庭”以经济援助为主,而事实上,失独家庭并不等于贫困家庭,所以经济补偿并非唯一有效的援助方案。
中老年丧子的伤痛,失独老人对于精神慰藉方面的要求相对于其他老人来说更加的突出。失独老人的精神方面较为脆弱,失独父母每日以泪洗面、无法从伤痛中走出,抑郁、封闭、不愿与人交流等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现阶段,我国对于失独老人的相关养老措施在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还很不完善,精神慰藉已经成为失独老人养老的主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