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对药物代谢不佳的患者可能因药物或代谢产物在体内长时间滞留而发生不良反应甚至肝损伤。由于在用药前无法鉴别,因此对这类患者而言,药物引起的肝脏损伤往往较难预测,一旦发生,症状也较严重,甚至可能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威胁生命。
药物引起的慢性肝炎与自身免疫性慢性肝炎的临床表现相似,可能无任何症状,但也可能严重至发生肝衰竭。生化表现与慢性病毒性肝炎基本相同,如血清ALT、γ-GT的升高,进而可导致肝硬化伴低蛋白血症及凝血功能障碍。
药物性肝炎,是指由于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损害。可以发生在以往没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来就有严重疾病的病人身上。
药物性肝炎是指由于药物,或及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损害,以往没有肝炎史的健康者或原来就有严重疾病的患者,在使用某种药物后发生程度不同的肝脏损害。
临床上可表现为各种急慢性肝炎,轻者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可以表现为肝细胞坏死、胆汁瘀积、细胞内微脂滴沉积或慢性肝炎、肝硬化等。重者可能危及生命、需积极治疗、抢救。可发生在用药超量时,也可发生在正常用量的情况下。
目前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的药物及保健品已超过30000种,明确可以引起本病的药物超过1000种,因此,药物性肝炎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
立即停用有关或可疑肝损害的药物。卧床休息,配合饮食疗法(同病毒性肝炎的饮食),补充足量热量、足量的蛋白质、多种维生素如维生素C、E、B等以利肝细胞修复和再生。深度黄疸应静滴葡萄糖、维生素C,静滴中药茵栀黄,维持电解质平衡。
根据药物情况给予相应的解毒剂。急性中毒的患者可采取洗胃、导泻、活性炭吸附等措施消除胃肠残留的药物,采用血液透析、腹腔透析、血液灌流、血浆置换等方法快速去除体内的药物;解毒剂的应用:包括非特异性如谷胱甘肽、N-乙酰半胱氨酸、硫代硫酸纳、甾体类激素、UDCA、S-腺苷蛋氨酸、多烯磷脂酰胆碱等及特异性螯合剂如二巯丙醇、青霉胺、巯丁二酸、巯乙胺、依地酸钙钠等。
明显胆淤者可试予强的松治疗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可适当选择抗炎保肝药物治疗,包括以抗炎保肝为主的甘草酸制剂类、水飞蓟素类,抗自由基损伤为主的硫普罗宁、还原型谷胱甘肽、N-乙酰半胱氨酸,保护肝细胞膜为主的多烯磷脂酰胆碱,促进肝细胞代谢:腺苷蛋氨酸、葡醛内酯、复合辅酶、门冬氨酸钾镁,促进肝细胞修复、再生的促肝细胞生长因子、促进胆红素及胆汁酸代谢的腺苷蛋氨酸、门冬氨酸钾镁、熊去氧胆酸等。
目前临床上已经证实了,一些药物容易引起肝损伤,在服用时需要格外注意。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如阿司匹林)、抗生素(如红霉素)等是欧美国家引起肝损伤最常见的药物。
抗结核药(如异烟肼)、抗肿瘤药(如环磷酰胺)、神经系统疾病治疗药物(如卡马西平)、精神系统疾病治疗药物(如奥氮平)、心脑血管治疗药物(如胺碘酮、氯吡格雷)、代谢性疾病治疗药物(噻唑烷二酮类药物)、抗真菌类药(如酮康唑)、免疫抑制剂、激素类药(包括口服避孕药)等都是目前已知的、引起肝损伤发生率较高的药物。因此,在应用这些药物时要注意监测,以早期发现肝损伤的信号,采取适当措施避免肝损伤或更严重肝损伤的发生。
应对药物性肝炎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及早发现肝功能变化,对避免药物性肝炎的发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要了解哪些药物容易引起肝损害,对已知有肝毒性的药物,应尽量避免应用,如必用时,应注意肝功能的检测。对刚上市的新药应明确观察其不良反应,尤其是肝损害。
要注意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凡属过敏体质者,药物的选用、剂量、给药途径应加倍慎重。凡用药剂量偏大,疗程过长,产生肝损害的机会亦越多。
同时使用多种药物,在体内代谢过程中,相互作用越多,形成新的肝毒性物质的机会也越多,应尽量避免同类药物的重复使用。
妊娠妇女、老年人及儿童使用化学药品,应权衡利弊,注意各类不良反应。注意原有疾病可能诱发药物性肝损害,对肝肾功能不良的患者应该注意减量使用。
注意加重药物肝毒害性的诱因,如:空腹或饥饿状态下服药,患者处于长期营养不良状态下服药,嗜酒者或饮酒后服药,与苯巴比妥或冬眠灵类药物同时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