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吃坚硬的食物。流产后不能吃生冷的食物,特别是是脾胃功能欠佳的女性,过于寒凉的食物会伤脾胃,影响消化。
不能吃油腻的食物如肥肉、动物油脂等等,术后一星期内脂肪控制在每日80克左右。在流产后胃张力及肠蠕动较弱,会引起消化不良。因流产后,完全休息,高脂肪食物,会降低食欲减少蛋白、糖类、维生素的摄入,也易致胖。
不能吃螃蟹、河蚌、田螺等寒性食物。因流产后食物均以温补为上,这些食物不利于恢复健康。
术后不能吃热性如油炸及辛辣刺激性的食物,以免加重流血。油炸的饮食会加重口干、便秘等症状。忌食刺激性食物,如辣椒、胡椒、姜、酒、醋等,因这些食物均能刺激性器官充血,增加月经量。
首先要保证优质蛋白质、充足的维生素和无机盐的供给,尤其是应补充足够的铁质,以预防贫血的发生。可供给鲜鱼、嫩鸡、鸡蛋、动物肝、动物血、瘦肉、大豆制品、乳类、大枣、莲子、新鲜水果和蔬菜。
在正常饮食的基础上,适当限制脂肪。月经紊乱者,忌食刺激性食品,如辣椒、酒、醋、胡椒、姜等,这类食品均能刺激性器官充血,增加月经量,也忌食螃蟹、田螺、河蚌等寒性食物。
药物流产后,由于身体较虚弱,常易出汗。因此补充水分应少量多次,减少水分蒸发量;汗液中排出水溶性维生素较多,尤其维生素C、维生素B。
3.1、参芪膏:人参,炙黄芪,饴溏。前两味反复煎煮2次,过滤取汁200毫升,入饴糖,文火浓缩成膏,贮存备用。日3次,每次20克,开水冲服。适用于药流后气虚,下血色淡清稀者。
3.2、红糖益母草汤:红糖,益母草。以益母草煎汤取汁,冲入红糖,分2次服用。适用于瘀性下血过多者。
3.3、益宫饮:党参、女贞子、旱莲草、茜草、益母草,白术、蒲黄炭,甘草。冷水浸泡30分钟,煎熬取汁150 ̄200毫升,两次分服,日1剂。适用于药流后阴道出血不止者。
1、组织物排出后需在医院留察1小时。若阴道内流血不多可以回家休息。
2、流产后2周内适当休息,多吃有营养的食物,不做重体力劳动。
3、注意会阴清洁,阴道流血未净时禁盆浴及性生活。
4、流产后最初2~3天,阴道流血量一般相当于月经量或略多于月经量,若阴道流血量很多或持续不净要及时就诊。
5、未见组织物排出者用药后观察2周,期间大、小便时应注意有无组织物排出。每周送尿做妊娠试验检查。
6、流产后可能很快恢复排卵,应采取避孕措施,以免再次妊娠。
1、引起感染:药物流产需要的时间较人工流产长,有时妊娠组织物排出不全,子宫膜复旧欠佳,阴道出血时间较长,可持续2-3周,甚至1-2个月。长期慢性失血可引起贫血,使身体抵抗力下降。这时,细菌往往由阴道逆行,而引起子宫内膜炎症。
2、影响生育:可造成子宫内膜反复受损。由于子宫内膜有损伤,日后女性怀孕时,就容易发生前置胎盘,可引起产前大出血,由于多次流产也有的女性会出现习惯性流产。
3、影响卵巢功能:抑制卵巢的功能,影响卵泡的生长发育甚至排卵。有些妇女药物流产后,可发生月经失调,表现为月经周期缩短或延长,药物流产对身体的危害有月经量增多。
4、不完全流产: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适合用药物流产,如果出现药物流产不全,就会影响子宫收缩及子宫内膜创面的修复,使阴道流血量明显增多,超过平时月经量的2~3倍,严重者还可出现大出血,导致贫血、休克,此时需输血并紧急手术刮宫止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