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个小区里的健身游乐设施越来越多,为居民提供了不少方便。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少及时修复、更换,确有居民在小区健身时受伤,那么谁该为此负责呢?
一些市民健身时受伤
记者走访发现,小区健身游乐器材大多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落和磨损,甚至因此出现健身器材伤人事件。
在宝带小区,太空漫步机缺了两条“腿”,一名女士介绍,有人曾被破损的器材划伤了手臂。新庄新村内,一台太极推揉器少了一个轮子。新城花园小区的一位居民介绍,曾有名小女孩在健身器材上玩单杠时摔了下来,上面两颗门牙及两侧的两颗牙齿摔伤,下巴也受了伤。
病残器材维修有困难
据了解,小区的健身器材使用寿命一般在5年左右,扬州不少地方的器材都安装于2000年前后,已属于“超龄服役”。
对此,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技术和资金方面的原因,小区没有能力对健身器材进行维修。宝带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胡爱珍说,经常有居民来反映这个问题,居委会为此历经周折,始终找不到能够维修器材的人。文苑社区居委会的林主任说,新庄新村太极推揉器上掉的那个轮子其实一直都在居委会里面,但找维修的人却不怎么容易。
小区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空缺
扬州市体育局群体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器材大都属无偿捐助使用,当初曾有协议规定:“谁使用,谁保管,谁维修。”他们并无维修和保养的责任。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工作人员则表示,小区的健身游乐器材只要出厂时质量合格即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并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
律师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丁孝平律师认为,如果是因为小区健身器材年久失修,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将由直接提供设施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但如果是由于个人使用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则要由设施提供者举证,如果能举证,设施提供者可免除或者减轻责任。如果是设施本身质量存在问题,受害者还可以要求产品生产者、经销者等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