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精神分裂症已经消除,自知力恢复,社会功能完整,不处于精神分裂症的发病期,是可以结婚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十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至于生育问题,尽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精神病人生孩子,但医生的建议是:最好不生。虽然有了孩子可以增添家庭的欢乐气氛,但对于精神病人而言,更多的是给他们增添负担,精神病人普遍难以胜任这繁重的家务劳动,这是其一。
精神病具有明显的遗传倾向。据调查,单亲患精神分裂症者,其子女患病的机率约为10-20%,而双亲均患精神分裂症者,其子女的患病机率高达50%。因此,从优生学的角度来看,也不宜生育,这是其二。
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怪异思维和行为,甚至会直接攻击家属和子女,为安全起见不宜生育,这是其三。
怀胎、分娩的过程对患者的生理、心理均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并且怀孕、哺乳期内不宜服用任何药物,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而一旦停用抗精神病药,病情又可能复发,这是其四。
要根据病人的病情选择时机。精神分裂症病人在疾病急性期有各种精神病性症状,丧失现实检验能力,不能谈恋爱和结婚;在精神分裂症的缓解期,自知力恢复,可以谈恋爱和结婚。
精神分裂症患者即使经过治疗,也容易遗留一些社会功能的缺损,如交往能力下降,对问题的分析。判断。推理脱离实际情况等。监护人要对他多提出建以。帮助患者分析。观察问题,再作出最后决定。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谈恋爱时,要讲清楚自己的病情,而不应隐瞒病情,以免婚后导致婚姻纠纷,对己对人都产生不良影响。
家庭治疗必须在精神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出院时一定要按出院时医生的嘱咐,按时按量地帮助病人服药,再定期门诊复查。
要了解常用抗精神药物的一般常识,抗精神病药物大致分为典型搞精神病药和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利培酮、奎的平等)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相对来说副作用小,服药物的耐受性和依性好,对阴性症状有效,并且能改认知功能,但价格比典型的抗精神病药物贵。
家属要为病人保管好药物,防止病人受精神症状支配而一次吞服大量药物而发生意外。每次服药时,家属都要督促,检查病人的服药情况,保证病人服药到肚。
注意观察药物的治疗效作用,不同的药物对不同的精神症状有着相对的选择性,不同的药物用在不同的病人身上,疗效也有很大的差异。
1、坚持定期门诊复查
一定要坚持定期到门诊复查,让医生连续地、动态地了解病情,使病人经常处于精神康复科医生的医疗监护之下,及时根据病情变化调整药量。通过复查也可使端正人及时得到咨询和心理治疗解除病人在生活、工作和药物治疗中的各种困惑,这对预防精神分裂症的复发也起着重要作用。
2、坚持维持服药治疗
大量统计资料表明,大多数精神分裂症的复发与自行停药有关。坚持维持量服药的病人复发率为 40% .而没坚持维持量服药者复发率高达80% .因此,病人和家属要高度重视维持治疗。
3、及时发现复发的先兆,及时处理
精神分裂症的复发是有先兆的,只要及时发现,及时调整药物和剂量,一般都能防止复发,常见的复发先兆为:病人无原因出现睡眠不好、懒散、不愿起床、发呆发愣、情绪不稳、无故发脾气、烦躁易怒、胡思乱想、说话离谱,或病中的想法又露头等。
4、开展社区精神病防治工作
要早期发现,早期治疗,预防复发,必须在社会建立精神疾病的防治机构,在基层医疗保健组织普及精神疾病的防治知识。
5、减少诱发因素
家属及周围人要充分认识到精神分裂症病人病后精神状态的薄弱性,帮助安排好日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经常与病人谈心,帮助病人正确对待疾病,正确对待现实生活,帮助病人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学会对待应激事件的方法,鼓励病人增强信心。